1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2“你的門徒為甚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3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4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5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6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7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8‘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 心卻遠離我;
9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 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
10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11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12當時,門徒進前來對他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你知道嗎?”
13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14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
15彼得對耶穌說:“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
16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
17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
18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
19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20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太15:1至20)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1何謂「古人」(太15:2)?
2用飯前不洗手觸犯了甚麼宗教條例呢(太15:2)?
3為甚麼猶太人作了供奉後,就不用孝敬父母呢(太15:5至6)?
2)「小心解釋 」“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基督被人質問(太15:1至9;可7:1至13)
觸犯律法的指控(太15:1至2)
時間
「那時」的時間性是不明確的,意即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前來,不一定是緊接先前的治病。約翰福音六章四節讓我們知道,那時是逾越節期間,許多猶太人路經加利利往耶路撒冷守節。意思就是說,那時正好是主耶穌出來公開事奉的第三個逾越節。
地點
據某聖經學者的推斷,大有可能這事件是發生在某個法利賽人的家中。
罪名
法利賽人及文士的指控,決不是禮儀或衛生條例那麼簡單,而乃是為要指控祂的門徒犯了致命或極大的罪(太15:2)。
耶穌基督的回應(太15:3至9)
基督的反問(太15:4)
藉著反問的方法,主耶穌亳不避諱的指出這些宗教領袖的錯處。
基督的反擊(太15:4至9)
反擊的對象
一般來說,來自耶路撒冷的法利賽人及文士不會在加利利省內執行職務的。也許通過公會(猶太人最高的議會),其宗教同伴特意邀請他們前來挑戰主耶穌。耶路撒冷是聖殿的所在地,並且那裡有許多猶太教最傑出的學府,意味著這些代表是十分有分量的。由於這些法利賽人及文士較其加利利的同輩更有地位及學識;故此,主耶穌以更嚴厲的態度來對待他們。
反擊的原因
猶太人的傳統
傳統的來源
據猶太拉比宣稱,摩西把「口傳律法」交給眾長老,然後把它傳遞給其國民。這「口傳律法」最終被抄寫下來,猶太人稱之為「米示拿」。大概於主後二百年左右,編集成書。而「他勒目」則是由巴勒斯坦及巴比倫他勒目彙集成書的,合成「米示拿」及「嘉瑪拉」(即米示拿的註釋書)的部分,「他勒目」乃是猶太人傳統的權威。
錯謬的傳統
某些拉比指出,當人睡覺時,某邪靈便會前來附在人的雙手上。假若不是通過禮儀方面的潔淨,邪靈便會藉著不潔的手,透過食物進到人的體內。甚至另一位拉比更斷定說,「任何在以色列寄居的人,以潔淨的手來吃普通食物的話,便可確保他能得著永生。」再者,某被囚禁的拉比,寧可用僅有的水來洗手,而不肯把它飲用,因為宣稱寧死也不想觸犯這個傳統。
繁複的傳統
吃飯前要洗手的傳統,其儀式乃是十分繁複的(可7:3至4)。嚴格遵守律法的猶太人,在每一頓飯前,甚至在吃另一道菜前,也要遵行如此的條例。
猶太人的錯謬
高舉傳統過於律法(太15:3)
人間的傳統不一定是錯的,也不一定是邪惡的。可是,主耶穌直接指出,宗教領袖以人的傳統凌駕在「神的誡命」之上,這就是其最大的錯謬了!
人的發明取代律法(太15:4至6)
「供獻」,即「各耳板」(可7:11)。用在獻祭時,這個詞彙分別出現在舊約聖經七十多處的經文內。它不定與某特定的獻祭有關,但卻藉此帶出獻祭者如何找到親近神及蒙悅納之法。應當孝敬父母,乃是十誡的第五條誡命;因此猶太人十分重視孝道,甚至他們會把不孝敬雙親的人處死(太15:4;可7:10;出21:17;申5:16)。猶太人以取巧的方法,指某物品已被分別為聖的獻給神,因而不許讓人使用,叫其雙親無法可獲取這些東西。如此,這些物品便仍可留在家中,因他們已把這些物品分別為聖了。另外一位學者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可7:11),有人便會以這條例來達致自己的目的。當欠債的人拒絕償還金錢時,債主便會對欠債的人表示,這欠下來的是「各耳板」。然後債主便前往聖殿庫房那裡,獻上或多或少的金錢。假若欠債者再不肯還錢的話,債主便可以控告他是盜取神的金錢。如果兒女不想供養父母,便會說:「你本可以從我所得的,現已成了各耳板。」加上惡意起誓後,子女便可不用供養父母了。
人的言論取代律法(太15:7至9)
主耶穌引述以賽亞書的話,現今的以色列人與舊日的一樣,其問題乃是大同小異的。他們的罪行是假冒為善,表面是以嘴唇敬拜神,但其實心卻是遠離神的(賽29:13)。以色列人的問題,乃是口不對心,表裡不一,這實屬虛假的表現。再者,他們敬畏神決不是出自神的話,而是基於人的教導。簡言之,猶太人接受人的權威,過於神至高無上的權威。
基督公開宣告(太15:10至20;可7:14至23)
公開教導眾人(太15:10至11)
由於無法知道第十四及十五章的先後次序;故此,難以斷定「眾人」是何許人。奉行法利賽主義與主耶穌為仇敵的人,藉著與主對話,為要公開凌辱他們的眼中釘,而在旁邊的人是聽見整段對話的(太15:1至9)。可是,在回應中主耶穌反而叫宗教領袖丟臉。由於眾人已預備接收一切的教訓,於是主耶穌便轉過來,以簡單、有力及扼要的言詞來對眾人說話。
回應門徒的話(太15:12至14)
「不服」,某譯本翻作「因而跌倒」,亦有譯作「被冒犯了」,也有翻譯作「轉過來反對你」。那時,門徒可能看見這批宗教人士顯得極之不滿,便暗中前來告訴主,提醒祂要小心說話。主不但沒有因門徒的提點而閉口不言;反之,繼續公開指責這些宗教人士。主藉以下的兩個比喻來嚴責他們:
必被拔出來
被拔出來、瞎眼及領袖錯誤的引路,在舊約裡乃是意味著審判的句語。意思是說,基於法利賽人不是父神所栽種的,他們必然會被拔出來(被神審判)。
瞎子領路者
主耶穌直接指出法利賽人的問題,他們皆是屬靈的瞎子。他們既無法替人引路,並且也會掉在坑裡(太15:14)。
回應彼得的話(太15:15至20)
彼得不最明白主耶穌的說話,便前來求問。某學者指出,彼得並非不明白第十四節的說話,乃是第十一節的內容。主耶穌及門徒進到房子後(可7:17),便詳盡解釋先前的話。真正顯出人是污穢的,決不是洗不洗手的問題,乃是發自內心的;即靈方面的不潔淨。在此,主耶穌把源自心靈的一些罪行列舉出來。有關這些罪行的翻譯,可參考下面的註腳。
事件的結果
主嚴責法利賽人及文士後,便往外邦人的地方「推羅西頓」去(太15:21;可7:31),因為猶太人計劃要殺害祂(約7:1)。
法利賽主義
法利賽主義充分流露著高舉傳統、墨守成規、假冒為善及死守形式的陋習。
選民的傳統
傳統可以是中性,也絕對可以是美善的。可是,在強調傳統的過程裡,猶太人把人的教訓或傳統凌駕在神的命令之上。此外,他們聚焦在人應守律法所作的,而忘卻了神為人所成就的恩慈,這些死守律法的人之心靈變得冰冷。因此,宗教便變成儀式主義,失卻了個人與神所建立的關係。
3)「盡心行道 」“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形式主義
信主已有一段時間的人,很懂得怎樣包裝自己,因為深知甚麼言行舉止是會被普遍信徒所接受的。不少人奉行形式主義,但其實自己的生命卻非如此(參考太15:1至9)。
瞎子領路
法利賽人及文士自視為宗教領袖,他們的地位及權威也受到一般人的確認;可是,主耶穌卻指出他們是瞎子領路,最終他們及跟隨者必會一同掉在坑裡(太15:14)。事奉主的人應當小心,切勿讓自己陷在這個危機裡。
勇於說話
主耶穌不但不怕宗教領袖的罵戰,並且直接指出他們的問題。不少人是口不對心的,主耶穌如此坦誠及勇敢的說話,乃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太15:1至9;13至14)。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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