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君王的憲章〈三〉(太5:21至48)

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 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3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35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 Continue reading 10君王的憲章〈三〉(太5:21至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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