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誰是「信心軟弱的」人(羅14:1)?
為甚麼保羅要用這樣長的篇幅來談論信徒飲食的自由呢(羅14:1至23)?
保羅為何提醒信徒要學效基督的榜樣呢(羅15:3至13)?
2)「小心解釋」“Expound” (E)
iEXP 查經法
神義的揭示(羅1至8章)
神義的辯證(羅9至11章)
神義的應用(羅12至16章)
*聖徒的責任(羅12至13章)
保羅清楚向基督徒表明,作為神兒女者應有責任活出新生命的樣式,並且應了解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乃是信徒雖可享有自由,可作一些真理範圍內的事情,這是在真理內的自由;但仍需小心,有時為了別人的緣故,寧可放下自己應有的自由,免得叫信心軟弱者跌倒!
聖徒的自由(羅14:1至15:13)
1) 信徒飲食的自由(羅14:1至23)
接納信心軟弱者(羅14:1至6)
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5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6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羅14:1至6)
主已收納信心軟弱者(羅14:1至6)
飲食文化
每一個民族皆有自己飲食的文化,甚至某些哲學學院亦有自己飲食的習俗。對猶太人來說,他們是不吃豬肉的,而希臘人則視豬肉為美食。
祭祀神明
有些異教是與偶像及不道德聯繫在一起的。由於有些肉類或食物是曾獻給異教神明的,並且在未歸信基督前,有些基督徒是信奉這些信仰的;為這緣故,這些信徒決不吃肉。以上是某些解經家的推論。
屠宰方式
由於羅馬書這段經文隻字沒有提及神明或偶像,那麼與哥林前書八及十章的問題不同。在羅馬教會內,有些猶太基督徒揀選素食,乃是因為外邦人不根據舊約的條例來屠宰牲畜,因此他們不願被沾污(利11:3至47)。
日子(羅14:5至6)
關乎日子的問題,聖經學者有以下不同的見解。
特別的日子
猶太人遵守不少的日子,而這些特別的日子是與飲食條例連在一起的。
禁食的日子
有些學者認為這是關乎禁食日子的爭論;但這種講法欠缺說服力,因為對初期教會或猶太教來說,禁食決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猶太安息日
在過去的日子裡,埃及法老王視猶太人敬拜神為懶散的表現(出5:17)。同樣地,羅馬人亦視猶太人要求在安息日不作工為躲懶的藉口。極有可能,保羅是向羅馬教會解釋守與不守安息日的原則。
原則
神已接納信心剛強的人
信心軟弱之意
「信心軟弱」不是指信靠基督不夠信心,也不是指不清楚得救的信徒。根據上文下理的內容,這應是指到那因食物或日子而產生不同見解或信仰的人(羅14:2)。為何有些信徒只吃菜蔬呢?可能當時肉類曾獻給外邦神明或不依照猶太人的方法屠宰動物,因此為著良心的緣故不吃肉。另外一些信徒為主守日,可能仍依猶太人的節期刻意死守某些日子(西2:18)。
要彼此接納
「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14:3)「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這裡的「他」,乃是指自命信心剛強者。(參考英譯本:The one who eats, let him not be treating with contempt the one who does not eat; and the one who does not eat, let him not be criticising the one who eats, for God received him. Kenneth S. Wuest, The New Testament: An Expanded Translation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7).)這不是說,神只接納信心剛強的信徒,而是指不吃肉的信徒決不可因同伴吃肉而不接納對方。簡言之,保羅的態度是要接納那些對飲食條例持不同見解的信徒。
不應辯論所疑惑的事(羅14:1)
在處理這些事上,若遇到有疑惑或不最明確的時候,就不應辯論了!
個人不同獨特的領受(羅14:5至6)
在教會內,對於飲食的問題,各人會持不同的意見;但神的僕人提醒信徒存有的心態是,無論是守日或不守日,無論是吃或不吃肉,皆要為主而作。
不應該彼此論斷(羅14:7至12)
7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8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0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11經上寫著: “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 萬膝必向我跪拜, 萬口必向我承認。’ ”
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羅14:7至12)
基督徒是屬主的人(羅14:7至9)
基督徒是屬神的兒女,各人應為主而活;既是屬主的人,就應認定不論吃喝甚麼,也應為主而作。
各人要在主前交賬(羅14:10至12)
主是審判人的主(羅14:11;賽45:23;腓2:10至11),連信徒所作的一切大小事情,都要陳明在祂的面前,因此要謹慎,不要以我們有限的智慧來批判弟兄姊妹,斷定他們是對或錯!
不應該絆倒別人(羅14:8至23)
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14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17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8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0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22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13至23)
保羅教導信徒應不以絆倒人為最基本的原則,當中有以下四點要留意的:
以愛為本的真理(羅14:13至18)
保羅表明一個非常要緊的真理,就是凡物都是潔淨的(羅14:14)。當人認為某些物品是不潔淨的,那麼按著他的判斷,便成為不潔淨了;但假若因食物叫人憂愁或跌倒,這人便不是按著愛人的基本原則而行了。信徒應明白,在神的永恆國度裡,最要緊的是持守屬靈的原則及活出神的心意,以致信徒可享用神所賜的公義、和平及喜樂(羅14:17)。若在飲食或節日上,不叫人憂愁或跌倒,便可叫主和人喜悅了!
以和為貴的真理(羅14:19)
信徒應追求與眾人和睦共處,以和為貴是十分要緊的態度,不應在微小的事情上,因持不同的意見而失去信徒緊密的相交。
彼此建立的真理(羅14:19)
在教會內,若信徒緊記我們應彼此建立,而不是彼此攻擊或拆毀的話,信徒便會積極的建立對方,彼此造就大家的屬靈生命了!
遷就信心軟弱者(羅14:20至23)
認為自己是信心剛強者要緊記一件事,有人比我們軟弱,故此要遷就他們,切勿拆毀神的工程,否則會被主定為有罪。在飲食或守日的事情上,重點是不要叫人跌倒;面對神時,良心也不應自責;作任何事也要憑信心,因為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2) 為基督失去自由(羅15:1至13)
基督徒有他的自由,因為真理叫我們得自由,在享用真自由中,信徒失去個人的權利,意即為基督失去自由,人不再以自己為中心,乃是以主為中心,這才是真自由。
不求自己的喜悅(羅15:1至2)
1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2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羅15:1至2)
一個享有真自由的基督徒,便不會單單求自己的喜悅,乃是會求別人的喜歡的。
學效基督的榜樣(羅15:3至13)
3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4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5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6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7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8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
9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如經上所記: “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 歌頌你的名。”
10又說: “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
11又說: “外邦啊,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
12又有以賽亞說: “將來有耶西的根, 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 外邦人要仰望他。”
13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羅15:3至13)
彼此同心(羅15:5)
同心要訣一
保羅的心願是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能和睦共處;和睦共處的祕訣是,彼此同心效法基督,為別人的好處及父神的榮耀,放下自己俯就別人(羅15:3;詩69:7,9,20)。
同心要訣二
為何保羅提及神是賜忍耐安慰的呢?可能他想讀者思想,學習同心是需要忍耐的,在過程中會有不少的創傷,因此要得到主的安慰。
彼此接納(羅15:7至13)
神已接納所有信徒(羅15:7)
基督成為受割禮者的執事,意即祂成為猶太人的僕人,為要向神的選民證實神應許的真確(羅15:8),叫猶太人得著神應許的福氣。同樣在舊約裡預告外邦人也必蒙恩(羅15:9;參考約10:16;撒下22:50;詩18)。
預言接納外邦信徒(羅15:9至13)
在詩篇、以賽亞書內,也有預告外邦人將來的景況,因大衛的後裔(大衛是耶西的兒子)得蒙神的拯救(羅15:11至12;詩117:1;賽11:10)。在十四章內保羅論及有關吃喝及守日的問題,極有可能在羅馬教會內,猶太基督徒與外邦基督徒有非常激烈的辯論,以致產生不協調及矛盾。神的僕人提醒猶太人,神既然接納外邦人歸入祂的名下,屬神的子民也應當接納外邦信徒。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iEXP 查經法
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iEXP 查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