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真神的救法(羅10:1至21)

1)「仔細察看」 “Eye”

iEXP 查經法

甚麼是「真知識」(羅10:2)?「得救」「真知識」有何關係呢(羅10:2)?

為何使徒要引述眾多舊約經文呢(羅10:5至21)?

何謂「口認耶穌為主」「心相信」呢(羅10:9至10)?究竟這樣怎能叫信徒得救呢?

2)「小心解釋」“Expou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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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義的揭示(羅18章)

神義的辯證(羅911章)

神的主權(羅9133

神的救法(羅10121

1) 使徒的心願(羅10:1)

1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 (羅10:1)

保羅有一個心願,就是盼望自己的同胞能得到神的救恩,他的願望不是只停留在心思裡,乃是要實際付上行動的,使徒為以色列人付上禱告的代價。弟兄姊妹,我們有沒有為自己的骨肉之親獻上禱告呢?

2) 選民的偏差(羅1023

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

3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羅10:2至3)

以色列人錯失了接受基督的救恩是有其原因的,在此,使徒交待筒中原因:

只有肉體的熱心

猶太人實在對信仰有熱心,但他們只憑著肉體的熱誠,以致他們錯失認識耶穌基督是彌賽亞的機會。世上許多人有肉體的宗教熱誠,為信仰有極大的擺上和犧牲,但這些宗教的熱忱,不能叫他們認識至高的神。

不是按著真知識

「知識」含有完備或正確及重要的知識的意思;如此的知識乃是由經驗得到的 “experiential knowledge” 。為此,中文聖經把「真」字加上去,為要強調以色列人對神的熱心乃是不符合真理的。以色列人不能認識救主耶穌基督是因為他們沒有這種特殊的知識;他們只憑個人的經驗、理解、智慧等來了解救恩,結果完完全全把主耶穌拒於門外!

不知道真神的義

他們不知道神如何稱人為義,誤以為靠己力及行為便可稱義,結果自討苦吃!

3正確救恩觀(羅10421

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6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8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 “這道離你不遠, 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11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15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16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18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 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羅10:4至21)

律法的總結(羅1048

律法的總結是基督(羅104

律法的意思

關乎這裡的律法是甚麼?聖經學者有以下兩種不同的見解:一,摩西的律法;二,舊約所有的律法,包括祭祀及節期的條例。

總結的意思

有關「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的解釋,由於這字在原文方面有不同的意義(原文編號5056“telos”),它可以含有「目標」 “goal” 、「滿足」 “fulfilment” 或「完結」 “termination” 等意思。因此,學者的解釋頗為分歧,基本上可分為以下三種的解釋:

基督是律法的目標 “The Goal” 

這派學者認為設立律法的目的是要讓人在基督裡得稱為義,或是說,律法是信徒啟蒙的老師 “pedagogue” ,把人引領到主耶穌那裡去(加3:24);故此,基督好像律法的目標。

基督是律法的滿足 “The Fulfillment”

在登山寶訓裡,主清楚表明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神的律法(太5:17);因此,這派學者認為基督是律法的滿足。

基督是律法的完結 “The Termination”

這派聖經學者認為,他們相信在基督裡,律法已失去權柄,意即律法已失去效用,人不再伏在律法的權勢下;亦有學者認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含有以上的三種意思。簡言之,他們把三種解釋結合在一起。以下是這派學人的見解:首先,聖經學者相信基督把遵守律法來換取救恩劃上句號(羅6:14;羅9:31;弗2:15;西2:14)。二,基督實在滿足或成全了律法(太5:17;羅13:10;提前1:5)。三,保羅在此的意思是,基督清楚廢除猶太人誤以為遵守律法為得救之法,意即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全人類皆是倚靠神的恩典來得救的。

律法與基督的分別(羅1058

究竟律法與基督之間有甚麼特殊的分別呢?猶太人以為靠行律法得救,保羅在此剖釋從行律法及藉信靠基督而得的兩種義。

從律法而得的義

似乎在新舊約都有明說,人可靠行律法而得救(羅10:5;加3:12;利18:5),其實人不是按律法的要求而行,雅各表明,人若觸犯一條律法,就如同犯了眾條(羅2:10),由於人沒能力完全遵守,律法只把人陷在咒詛中(加3:10)。

藉信靠基督稱義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命記30:11至14)

引用舊約的目的

在羅10:6至8,保羅引述申30:12至14的話。當以色列人快要進入應許地前,摩西叮囑新一代的以色列人,要明白神的心意,其中有兩個重點:一,以信心來順服神的結果是蒙福的;二,拒絕及不順服神是會換來神的管教的。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30:14)摩西如此說話,為要指出這信息離百姓不遠,甚至是靠近他們的口邊,並且靠近他們的心靈,意即他們可以順服的心來回應神。

象徵的句語

6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

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7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羅10:6,7)

「天上」「陰間」是不能見到或不能接近的象徵語。使徒保羅要鄭重表明,基督的道理或救恩決不是遙不可及的。

因信稱義的道近在眼前

保羅引用申命記30:11至14的話,當中他得著聖靈的感動,把這段聖經靈意化。遠在摩西的時代,神人向百姓重申神的律法,表明神的話不是難行的,神的聖言離他們不遠,就在子民的口中、他們的心內。使徒把「基督」放進去,藉此向讀者說明,你們不用到天上或陰間找基督,祂離我們不遠,如同在信徒的口中及心中。意即想得神的義不難,若我們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便可稱義(羅10:9至10),相信使徒引用申命記這段聖經,是與他們解釋口裡及心裡承認救主有關連的。

得救的方法(羅10910

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0:9至10)

式平行  “Chiasm Pattern”  

在一段經文裡,第一與第四組經文的意思是相同的,而夾在其中的第二及第三組則有相似的意思。

A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羅10:9上) 
 B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下)
 B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羅10:10上)
A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下) 

口裡承認

受浸的宣言

有學者認為,第九節應是初期教會在信仰的宣言,並且可能在基督徒受浸時,引述這句話。

公開的宣言

「口認耶穌為主」,如此是一種公開的宣告,藉此表明效忠基督,並且是一種主權的移交。在言語上,必須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們個人的救主,這是言語的見證,若人不甘願在言語見證他與基督的關係,或許他還未得救呢!

心裡相信

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這裡說明信徒是怎樣得救的;人是先在心裡相信,隨後才在口裡承認的。言語是發自內心的,人在言語上表明自己已是基督徒,但真實的情況,唯有神及他本人才最清楚。發自內心的信心,是極其真誠的。

舊約的應許(羅101121

相信者不羞愧(羅101112

11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 (羅10:11至12)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引自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第十六節,舊約是譯作「信靠的人必不著急」,為何新舊兩約的意思有那麼大差距呢?

根據學者克拉克 “Adam Clarke” ,保羅極有可能把以賽亞49:23,「等候我的必不至羞愧」,連同兩處一起運用,帶出信靠主耶穌的人,是不會羞愧的!

求告者必得救(羅1013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羅10:13)

這節聖經出自舊約小先知約珥書二章三十二節。凡求告主名的,必按照神的應許,蒙神的悅納及拯救。

傳福音的勸勉(羅101421

要起來傳福音(羅101415

保羅提示讀者要起來傳揚福音,基本上有以下兩個主要原因:

信道是由聽道而來

若人還未信靠主耶穌,他怎樣知道向祂祈求呢?若未曾聽聞福音,人怎能得救呢?沒有基督奉差遣起來傳道,人根本沒有辦法可接受基督的救恩。

傳道是佳美的職事(羅1015;賽527

原文是『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的譯法與舊約的字眼雖略有差距,但意思卻是一致的,神應許傳道者有佳美的腳蹤,換言之說,傳道是一佳美的職事。

傳福音的困難(羅1016;賽531

傳福音是極其困難的,普遍人是不樂意接受神的話,在以賽亞先知的時代是如此,同樣在使徒保羅的時代也是如此!

傳福音的必要(羅1017

即使傳福音是極其困難,但廣傳福音是必須的,保羅再次重申,信道是從聽道而來的。

傳福音的果效(羅1018;詩194

保羅借用詩篇的話,清楚表明,傳揚神的話是有功效的,因為神的說話與人的言語大有分別,神的話傳開是不會徒然返回的(賽55:11)。

神的心腸肺腑(羅101921

神以外邦人來影響祂的百姓(申3221;羅111114;賽651)

神以外邦人來提醒祂的選民,在此,神以激將法來幫助他們,讓他們好好省察自己所身處的光景。時至今日,基於各種歷史所遺留下來的的包袱,以色列人仍輕看基督徒。神以外邦的基督徒來教訓悖逆頂咀的百姓!

神不間斷伸手招呼祂的百姓(羅1021;賽652

從舊約至新約,神不斷以不同的方式及差派祂的代言人來招呼祂的百姓,到新約時代,神更差派祂的獨生兒子到世上,引導百姓歸回自己的羊圈,因此看見神愛子民的心腸肺腑!

3)「盡心行道」“Exercis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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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勇敢見證」 “Proclaim” (P)

通過操練真理,信徒必然可經歷神。當研經者經歷到神及明白真理後,我們便應效法初期教會的信徒勇敢的向非信徒及信徒作見證。通過口傳的方式,向未認識耶穌基督的朋友見證主是又活又真的神,也以此來建立主內信徒。iEXP查經法的第四步是「勇敢見證」 “Pro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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