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路12:1至13:21 1) 論假冒為善(路12:1至12) 這次公開的聚會十分擠擁,有幾萬人一同聚集來聽主耶穌的教訓,場面也顯得頗為混亂,以致產生互相踐踏的情況。主耶穌在眾多的群眾中,沒有避諱,直接評擊當時的宗教領袖,指責他們是假冒為善。主這樣大膽指出當時的時弊,不怕得失人,發表忠言逆耳的話,勇於傳講神的說話及表達自己的感受,這是神代言人的模範。 主先對門徒講這些話,有學者認為這處不是指主的十二門徒,乃是那些願意聽從祂教訓的人。 責備法利賽人的罪(12:1至3) 主耶穌直接了當的指出法利賽人的軟弱乃是假冒為善,並且提醒會眾要提防這些毒素,免得他們跟風,學效這種敗壞的榜樣。法利賽人沒有自知,以為扮作敬虔,人家不可能知道他們真正的本相。主清楚揭示,讓群眾知道,在神面前人沒有任何秘密,人不可隱瞞天上全知的主。主用了一個很特別的比方,就是「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房上」,意即房頂,是公開演講一處極其理想的地點。主讓門徒知道一件事,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的行為或許可以瞞過旁人,卻絕不可欺騙神。在審判的日子裡,人一切的善惡會完全在神面前被揭露出來。 應活在神的面光中(12:4至7) 不假冒為善 人怎樣才不會假冒為善呢?秘訣是要不斷的活在神的面光中;換句話說,人要認定神知道世人的心思意念,祂察透人行事背後的每一個動機。人總是懼怕死亡,但更可怕的是那有權把人永遠扔在火湖裡的神。肉體的死叫人害怕,但我們更應懼怕永遠的死亡。當人認識神鑒察人的一舉一動時,我們便不敢假冒為善。法利賽人的問題是不最認識神,以致他們的行為表裡不一,因為他們領悟不到神是看透人心的主宰。 神的關懷愛護 信徒應懼怕神,因為祂是全知的主,也是審判活人死人的主。主耶穌在此作一補充,認識神的威嚴是必須的,但我們也應知道,祂是關心愛護我們的主。麻雀是貧窮人的食物,五隻只賣二分銀子,即羅馬人貨幣的兩大錢(Assarius),一大錢大概是昔日十六分一的日薪。卑微的麻雀神也不忘記,表明祂愛顧牠們,何況是祂疼愛的世人,祂豈不更關懷嗎?主的第二個例子,是告訴聽眾一個寶貴的事實,就是神把我們的頭髮也數算過,顯出祂關懷愛護我們深入的程度。 應勇於公開承認主(12:8至12) 要公開的承認主 主提醒凡自稱為信徒的,要公開的承認主,這是必然的事。凡不敢公開的表明自己信仰立場的,基督也可在神面前不認他。主通過這例證說明公開承認基督的重要及必須性。為何干犯耶穌基督還可得赦免,但褻瀆聖靈就不可蒙赦免呢?聖靈的工作是叫人想起主耶穌的話(約14:26),祂是為基督作見證的(約15:26),乃是顯明主耶穌是基督。意即說,人若被聖靈光照,並藉此認識主乃是基督的話,如果惡意毀謗及褻瀆,就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反過來看,干犯人子還可有機會得神的赦免,這是因為人還未蒙神的靈開啟心靈的眼睛,以致敵擋基督。在新約也有這例子,就是使徒保羅,他未信之前逼迫基督徒,但蒙主光照後便轉過來,傳揚他先前所干犯的基督。 忠誠的為主作見證 一個公開承認主耶穌的人,不應向強權屈服,即使受到迫害,也要忠誠的為主作見證。在被人審詢的過程中,聖靈會指教信徒應說的話(參考徒4:1至21)。 2) 論貪念(路12:13至34) 求分家業的事件(12:13至15) 在主耶穌教訓眾人之際,有一個人來請求主,求主吩咐他的兄長和他分開家業。主不但沒有應允,更警戒這人,要除去貪念,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意即生命的質素,不在乎擁有多少的物質。 無知財主的比喻(12:16至21) 主藉著一個比喻教訓聽眾,提醒他們要免去心中的貪念。財主的無知是基於他只顧今生的富足,忘卻了靈魂永恆的真正歸宿。這人擁有地上物質暫時的富足,但在神面前卻沒有屬靈的富足。 切勿為衣食憂慮(12:22至32) 人的憂慮 人之所以貪心,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憂慮。為肉身的需要而憂慮,使人多求地上的財富,藉此換取安全感。一個缺乏心裡平安的人,尋找地上的穩妥是必然的路向。主耶穌沒有否定肉身的需要,祂只是提醒我們,要弄好在我們生命中的屬靈次序。 神的看顧及供應 … Continue reading 3君王被攔阻(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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