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路10:25至37;路11:37至54 1) 律法師試探主(路10:25至37) 律法師的問題(路10:25) 不是一般的律法師 這裡提及的「律法師」,不是一般的律法師,有學者推測,他不是一般解釋及教導摩西律法的老師,乃是猶太人法典的專家,在所屬地區解釋及講授律法,是一個專業人士。 律法師的心態 這位律法師不是存著一個虛心受教的態度來到主的跟前,乃是存著一個不良的動機,為要試探主(10:25)。律法師的錯謬,正是昔日及現今猶太人誤解舊約聖經的地方,猶太人以為人是靠守律法得救,這是極其錯誤的,也是違反聖經一貫的真理。從舊約至新約,「因信稱義」的信息是極其鮮明的(創15:6;羅4:1至4)。神賜下律法,不是期望人藉遵行律法而得救,乃是藉律法表明神的標準是何等的高,人是無法完全遵守的;通過律法的光照叫人知罪(羅3:20,23),讓罪人發現自己的問題,在神面前降卑,求祂的赦免。可憐的是,一個以研究及講授律法的學者,也不明白神的救法。 主耶穌的反問(路10:26) 主沒有直接更正這人的錯謬,卻反問他一個問題。主的問題背後的意思,意即究竟律法的核心教訓是甚麼呢?主要求這人回答自己所發出的問題。 律法師的回覆(路10:27) 律法師引用申命記六章第五節及利未記十九章第十八節作為他的答案。主沒有說他答錯,更表明這是正確的答案,可見這律法師十分熟悉聖經,在研經上實在有心得;但可悲的是,這人一知半解,以為自己已得了得救的鑰匙,其實卻誤解了神話語的意思。 主論得救之法(路10:28) 主的回答:「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是否主也贊同人是靠行律法得救呢?當然不是!主意思的背後,引伸一個愛神愛人的信徒,是知行合一的,真正的信心是有行動的。稍後主所論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正是用來強化這一點。換句話說,一個真心信主的人,是會流露愛神愛人的表現,愛神及愛人的行動,就是他擁有信心果子的明證。 律法師的自義(路10:29) 聽了主這樣說之後,這律法師不但沒有醒覺,反自覺有理,這是自義的表現。昔日許多宗教人士以自己為義,不以神為義,誤以為靠自己的行為可換取神的悅納,正如以賽亞先知所說,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主以比喻解答(路10:30至37) 由於知道律法師不明白律法的真義,主便以舉世馳名的「好撒瑪利亞人」比喻向他解釋真理了。一個人被強盜奪去財物,甚至連衣服也取去,更被打個半死,有一個祭司路經此地,看見無動于忠,見死不救。此外,有一個利未人路經案發現場,也是毫無反應,沿路離去了。祭司是宗教的領袖,是亞倫後裔,是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在神的聖殿中事奉神。利未人是祭司在神殿中的助手。他們即是事奉神的人,目睹同伴受害,應有憐憫別人的心。他們不是傷者的鄰舍,因為他們毫沒愛心的表現,這兩位宗教人士只顧自己,是極其自私自利的表現。根據肉體的生命,他們是祭司及利未人;但按神的標準,他們完全達不到神「愛人如己」的指標。兩人不是表裡一致,乃是假冒為善,顯出心中沒有真實的信心。撒瑪利亞人由於血統不純正,受到猶太人很大的歧視。但他遇見傷者時,反應卻十分不同,他甘願出錢出力,以實際的行動來關懷這傷者。當主耶穌講完這比喻後,便問誰是傷者的鄰舍。(“Which of these three do you think was a … Continue reading 2君王被攔阻(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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