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君王的大使[1]


[1] 太3:1至12;可1:1至8;路3:1至20

1) 神曉諭約翰(可11;路312

當時背景(路312

在此約翰福音的作者簡介當時的政治及宗教情況,告訴讀者有關羅馬帝國及以色列的實況。

羅馬帝國

在政治方面,由該撒亞古士督的領導下,羅馬帝國發展至最巔峰,但時至該撒提庇留期間,帝國開始走下坡。

在哲學方面

至於在哲學方面,兩個哲學派別,以彼古羅派“Epicureanism”與斯多亞派 “Stoicism”,在哲學的武台上有很大的爭拗。結果以彼古羅派傾向物慾主義,而斯多亞派變得十分驕傲;最後,兩派卻敗於無神論的手下(參考徒17:18)。

在宗教方面

在宗教方面,羅馬政府容許人民接受任何宗教,但世上的宗教卻不能叫人滿足;結果充滿卑劣宗教儀式的東方宗教有機可乘,竟然取代了羅馬傳統的宗教。羅馬人民敬拜該撒,卻領他們進到另一可怖的地步,使人心充滿情慾及作出許多淫行。此外,羅馬人不再重視神聖的婚姻,他們的領袖也極之兇殘,把犯人或對頭人送往鬥獸場“Arena”,與野獸搏鬥至死,國王竟立屠宰多人的日子為國家假期。

以色列國

政治方面

政治方面,在羅馬人的統治及欺壓下,以色列失去了自由。羅馬人駐軍在耶路撒冷內,並要求在要塞裡豎立羅馬的旗幟。此外,羅馬政府並向人民徵收稅項。在該撒提庇留在位期間,猶太人被欺壓得十分厲害,猶太地的巡撫竟四次更變了大祭司,直至大祭司該亞法甘心樂意成為羅馬的傀儡為止。以色列地充滿了強暴、搶劫、貪污及謀殺。羅馬人意圖把以色列變得希臘化,這是他們統治的策略之一。

宗教信仰

此外,在宗教信仰方面,雖然祭司亞拿被廢(該亞法的岳父),但仍然通過他的手段及在政治上的影響力,得享大權,使宗教與政治結合在一起。法利賽人雖有敬虔的外貌,強調分別為聖,但實際在生活上,只注重與亞伯拉罕的關係,而忽略了個人與神的關係。文士十分強調聖經,但其實只是看重人的傳統,並且加上許多信仰生活的規條,成為人的擔子,也逐漸注重禮儀,因而忽略了道德。撒都該人是昔日的「新派」,不信永生永死的道理,雖高舉道德,卻寧願享受舒適的生活,並且他們樂意伏在羅馬的管治下。

曉諭目的(參考路加32

為何神要通過施浸約翰曉諭人呢?主要有三大的原因:自瑪拉基先知至施浸約翰出來宣告神的心意,至高之主已有近四百年沒有向人說話,祂已沉默了四百年。加上外邦人的需要,並且神選民心靈的需要,神終於藉施浸約翰向人說話,預備人的心靈,接受基督無條件的救恩。

曉諭時間

根據路加福音三章第一節的記載,施浸約翰是在該撒提庇留第十五年開始事奉,因此一般學者認為他是在主後約29年開始傳道的。

曉諭地點

神在「曠野」(3:2下)曉諭施浸約翰。這是一個極其安靜及遠離塵世的地方。為何神要在曠野對他說話呢?施浸約翰是祭司的後人,本可在聖殿裡事奉神,但神竟領他前往曠野傳道。耶路撒冷的聖殿,本是神的居所(代下5:13至14),因為百姓不斷犯罪,沒有悔改的心,於是神的榮耀便離開了以色列(結10至11章)。在主的時代,聖殿只有宗教的儀式,卻失掉敬畏神的實際。神在曠野曉諭約翰,表明神的話不受任何環境影響,並且還要向猶太人宣告,由於聖殿內再沒有敬畏神的人,於是主不再在聖殿內向人表明祂的心意了!

2) 約翰的信息(太3:1至6;可1:2至6;路3:3至6)

傳信息的地點

「在猶大曠野」(太3:1),「約但河一帶地方」(路3:3),原是指死海西岸、約但河東西兩岸的野地。

應驗舊約的話

早在以賽亞書便有預言施浸約翰的服事(40:3至5;路3:4),福音書的作者皆引用舊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故此,在翻譯上是略有不同的。

傳信息的目的

施浸約翰講道包括有四個主要的重點:悔改(太3:1);認罪(太3:6);使罪得赦(路3:3);使人看見神的救恩(路3:6)。

傳信息的結果(太3:6;可1:5)

接受浸禮

約翰傳道所帶來的果效是,人家願意認罪、悔改及接受這個浸禮。

浸禮的意義

「浸」,這字眼中在希臘文的字根裡,含有「浸」或「漂」(bapto),是漂布者(fuller)常用的字眼。普遍人使用這字眼時,不會注重它本身的過程,乃重於其結果。在猶太人潔淨的禮儀中,含有潔淨及奉獻,並使被潔淨者享有一個新的身份及進入一個新的關係去(參考利未記14:7;15:8;16:4)。相信約翰的浸,也有這兩方面重要的意義。

傳信息的人

施浸約翰身穿駱駝毛(太3:4),是十分粗糙的衣服,是窮人的服飾。他吃的是蝗蟲及野蜜,合乎潔淨的條例(利11:22)。奇怪的是,他竟不吃祭司的食物,相信他是放棄了在聖殿作祭司有關;因此只好取大自然的東西為食物了,畢竟巴勒斯坦是盛產野蜜的地方。

3) 約翰的註釋(太3710;路3714

信息

施浸約翰的信息皆有幾個要點,在馬太及路加福音裡,基督的先鋒對自己的信息還有一些備註。第一,若真心悔改,必須有悔改的表現(太3:8);第二,人不應單依賴傳統及肉體的關係,要重視信仰是個人與神的關係(太3:9);第三,警告人應提防神將來的審判(太3:10)。

反應

聽眾對道有正面的反應,想知道當作甚麼來回應(路3:10)。約翰說有件衣裳的,要分給那沒有的,有食物的,也應如此作,顯出真正悔改的人,心中應會憐恤人,存憐憫人的心對待別人。對稅吏而言,提醒他們不可貪心(路3:12,13);因為羅馬政府以高價將稅吏職位賣給猶太人。以色列人視稅吏為賣國賊,是貪財的代表。對兵丁,他囑咐他們不要再欺壓人(路3:14)。

4) 約翰的應許(太31112;可178;路31518

施浸約翰的澄清

由於有人誤以為施浸約翰是基督(路3:15),在此他要向群眾澄清,表明自己不是彌賽亞,並向群眾應許,基督必會活現在他們的眼前;還向聽眾介紹基督的工作:祂以「聖靈與火」替人施浸,手拿著簸箕揚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

聖靈與火之意

「聖靈與火」的浸不是指主耶穌將屬靈的能力賜給信徒,若參照第十及十二節,火應是指實際的火,第十二節所談及的火,乃是地獄的火。若人否定主,不肯接受祂的救恩,難逃地獄永遠的火。「簸箕」(winnowing fork):是昔日農夫用來分開榖物與稻草及糠的器具,它的形狀像耙,有五條叉尖,農夫會把榖麥及稻草揚起來,由於榖物較重,而草較輕,因此風便把稻草吹散,榖麥便會落在地上,藉此把榖麥與稻草分開。剩下來的糠便送往煮食的爐去,作為燃料,稻草則作為牲畜的食物。施浸約翰藉這比方,預告基督將來會作分別的工作,凡信靠祂的人,便如榖物般放在倉裡,意即被神收納;若不肯接受基督的救恩者,便如糠被不滅的火燒盡,是指地獄不滅的刑罰而論的。「聖靈」的浸,意即凡相信基督為救主者,聖靈會有奇妙的工作,使信徒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林前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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