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基督徒被提(一)

有些神學家認為不是所有的基督徒皆會被提,有些要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你同意嗎?

在千禧年前派的陣營裡,學者對教會被提有四種見解,分別是「部分被提」“Partial Rapture”、「災前被提」“Pretribulational Rapture”、「災中被提」“Midtribulational Rapture”及「災後被提」“Posttribulational Rapture”。那一種講法最符合聖經的教導呢?

1) 教會被提的類別

無千禧年派

無千禧年派視基督再來與教會被提為同一事件,兩者沒有任何分別。

千禧年後派

與無千禧年派一樣,這個神學派別同樣視基督再來與教會被提為同一事故。

千禧年前派

在這個神學陣營裡有四個不同的見解,分別是「部分被提」
“Partial Rapture”、「災前被提」“Pretribulational Rapture”、「災中被提」“Midtribulational Rapture”及「災後被提」“Posttribulational Rapture”。

2) 部分被提的見解

基本定義

部分被提的倡導者參照新約的幾處經文(路21:36,腓3:20;多2:13;提後4:8;來9:28)便斷定儆醒等候是信徒被提的基本條件,唯有這些基督徒才可被提。此外,他們認為教會被提不是一次過的事件,在大災難期間可有多次的被提。意即那些「得勝者」“Overcomers”才會被提。

支持學者

彭頓“D.M. Panton”、史百克“Austin Sparks”、歌伐“Robert Govett”、賽斯“J.A. Seiss”、潘柏“G.H. Pember”、梁特“G.H. Lang”及李常受“Witness Lee”等,他們均支持部分被提的講法。

神學論據

救恩

這個派別視每一信徒皆可承受神的國度,卻可因不順服而錯失這個良機。

成聖

通常來說,部分被提論的學者強調成聖及聖潔的真理,有些教導認為聖靈的靈浸使信徒能有效地作見證,但並不是所有信徒均已接受了靈浸,因此唯有屬靈的基督徒才可被提。

復活

他們視「第一次復活」為基督徒特別的賞賜(太19:28至29;路9:62;20:35;腓3:11至14;啟2:11;3:5),這並不是每一個信徒均可有的福分。不是得勝者的信徒要等待在千禧年後才可復活,失去與基督同作王一千年的福分。而千禧年後的復活,是包括信徒及非信徒的。

事件次序

多次被提

相信這種教導的信徒,斷定基督徒被提不是一次過的,乃有多次。

被提條件

成熟的信徒才會被提走,留下來的都是幼嫩的基督徒,他們必須經過大災難這個人類極其可怕的酷劫,藉此煉淨信徒。

三個階段

大災難前

正當大災難將至之前,擁有美好靈性的基督徒就被接離世,在空中與基督相遇;此外,已離世的得勝者也一同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

大災難中

他們根據啟示錄斷定在大災難中仍有多次的被提,讓那些未曾預備迎見主的信徒復得被提的機會(啟7:9;7:14;11:2;12:5),最後一次則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之前夕發生(啟16:15)。

千禧年後

不是得勝者的基督徒,雖然可得著永生,卻要等待千禧年完結後才復活,那麼他們就錯失了進千禧年國度的福分。

聖經根據

受苦的根據(路221830;徒1422;羅81617;西324;帖後145

這派人士引述一些聖經,表示信徒必須與基督一同受苦,這樣才可確保他們與主一同的掌權。有些則說,信徒必須在今生受苦,或是在大災難裡受苦,沒有選擇的餘地(路22:18至30;徒14:22;羅8:16至17;西3:24;帖後1:4至5)。甚至有學者指哥林多前三章十五節的火,乃是指大災難而言的。

首次的復活

他們誤以為首次復活是基督徒的賞賜(太19:28至29;路9:62;20:35;腓3:11至14;啟2:11),而不是每一位信徒的特權及福分。

長子的名分

他們認為信徒可失去其長子的名分,使他們喪失被提的資格(林前6:9至10;加5:19至21;來12:14)。

聖靈的浸禮

在解釋聖靈的浸上,他們視之為某些信徒的專利,不是每一位信徒皆可獲取靈浸的(林前12:13)。靈浸使基督徒有效地事奉及見證,也成得勝者被提者的保證。

信徒的獎賞

聖經明說,敬虔過活的信徒必得著冠冕,而不是藉此換取被提的資格(太24:40至41;25:1至13;林前9:27;提後4:8;多2:13;來9:24至28;啟3:10)。這派人士視被提為賞賜之一,但聖經卻不是如此說。舉個實例,不少信徒誤以為馬太二十四章四十至四十一節是論到教會被提,其實這處是指著以色列國而言的。在大災難的猶太人,有些可被接到千禧年國裡,一些卻被撇下來,不能享有這種福分。

犯駁之處

誤解救恩

部分被提論者視自己的行為可蒙神的悅納,以儆醒等候為被提的條件。神已藉著基督的十架,叫信徒罪得赦免,從罪惡的權勢救贖出來。明顯的是,部分被提論者誤解了救恩的真理,部分被提是有違聖經一貫的教導的。

唯我獨尊

這種講法叫某些信徒自覺獨特,產生驕傲及自滿,變成唯我獨尊。保羅清楚表明所有信徒的身體皆會改變,得著榮耀的身軀,被提到主那裡去,絕不是一小部分信徒的專利(林前15:51至52)。

聖靈的浸(林前1213

基督徒憑信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藉著聖靈的工作,使信徒歸入基督的身體內,這稱為聖靈的浸。基督為教會的元首,而信徒乃是祂的身體。教會即是合一的,信徒被提怎能有先後之分呢!這是難以想象的,部分被提的學說絕不符合教會合一的教導。

信徒被提

敬虔過活可得著賞賜,卻不是換取被提的條件(提後4:8)。他們卻把兩者混為一談,故此才有這樣的教訓。

誤解賞賜

不錯,新約聖經清楚提及有關賞賜的問題(啟2:10;雅1:12;帖前2:19;腓4:1;林前9:25;彼前5:4;提後4:8),但卻沒有把信徒被提列入在其中。部分被提的學說,把賞賜變成神在法理上必須付上的責任,其實把賞賜的意義扭曲,變相說賞賜不是源自神的恩典了。

信徒復活

接受部分被提的學者,按邏輯來說,必然不相信在信徒被提之際所有去世的信徒皆會一同復活,因為在主裡睡了的人,也有一些是屬靈的嬰孩,意即他們不能與已離世的儆醒信徒一同復活了(參林前15:51至52;帖前4:14)。

在基督裡

這個派別把律法恩典混為一談,視信徒被神的接納是根據他們的工作,卻忽略更重要的真理,在基督裡所有信徒是一概蒙悅納的。

不同計劃

部分被提論者把談論以色列人與教會的經文混為一談,把選民的經文放在教會的身上,沒有把兩者劃清界線。聖經內記載神於猶太人及教會的計劃均有分別,絕不可把兩者混淆。

教會受刑

大災難是專為猶太人及不敬畏神的外邦人而設的,與教會完全沒有關係。基督徒已蒙耶穌基督的寶血所灑,得著潔淨,再不用災難來淨化某些不夠聖潔的信徒了。

3) 災中被提

災中被提的定義

這派學者認為教會必定於一七之半(三年半)、在大災難之中被接離開世上。由於大災難的災害於三年半後開始彰顯出來,故有學者亦認為這是另一種災前被提的講法。

災中被提的學者

巴斯和爾 “J. Oliver Buswell”、凡堡“Feinberg”、阿湛“Gleason L. Archer”及莫爾“Moo”等,乃是這個學派的支持者。

災中被提的見解

以三年半為分水嶺

他們相信在大災難的三年半後必有大事發生,意即教會在那時才被提。學者認為前三年半的災難是源自人的忿怒,及後三年半之災害卻是源自神的忿怒。羔羊的忿怒源自啟示錄六章十六至十七節,表示在揭開第六印後,神的忿怒才臨到世上。

引述橄欖山的言論

災中被提的學者引述主耶穌在橄欖山上的言論,指在二十四章二十七節所用的「降臨」與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五節的「降臨」是同一字眼,而帖撒羅尼迦前書那裡是論到教會被提(太24:27;帖前4:15;太24:31;帖後2:1),兩者應是同一的事件。由於在橄欖山的言論裡主耶穌論災難;故此,教會必須經過這些可怕的日子。使用同一個詞彙,並不表示這是同一件事故,這種講法實在有點牽強。

第七號之特殊見解

他們把啟示錄十章與哥林多前書的號視為同一個號(啟10:7;林前15:52),由於啟示錄十章之前已提及有關地上的災難,那麼當教會在吹號被提之前,表明信徒已落在災難中。在預言文學裡,吹號卻有不同的意思,分別是審判、招聚選民、復活等。啟示錄十章的吹號是與審判有關,而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的號卻與復活及釋放扯上關係。

4) 災後被提

災後被提的定義:簡單來說,教會不會在大災難前被接離開世上,她會繼續存留在地上,當基督再來之際才把信徒接走,並且隨即與基督降臨在地上。有學者更加相信教會也要伏在敵基督的權勢下受苦,與未信者一同經過大災難期。

災後被提的假設

否定有不同計劃的講法

簡單來說,他們反對「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的講法,不接受神在人類歷史裡對選民及教會有不同的計劃。那麼他們便可把教會放在「雅各遭難的時候」中,斷言教會須經過大災難期。

否定教會及選民的分別

這派人士假定猶太人與教會沒有分別,兩者皆伏在同一個計劃之中。

否定大災難刑罰的定義

大災難的刑罰不是用來刑罰教會的,災後被提論者則相信教會也不可逃避大災難的刑罰,與世人一同受重刑。

否定被提與再來的分別

他們視教會被提及基督再來為同一事件,兩者於時間及意義上沒有分別。

否定信徒隨時被提之說

災後被提的學者不接受信徒隨時被提的見解;取而代之是,一連串的徵兆必須應驗後,信徒才會被提。

否定七十個七的預言性

災後被提的人士只相信七十個七為歷史,假定它沒有任何預言的味道。末後的一七,千禧年前派災前被提的學者視它為大災難期,在歷史上還未出現;災後被提的倡導者卻視之為歷史。

否定災前被提的解經法

在解經上,與災前被提的見解很不同,於解釋馬太福音十三章、馬太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及啟示錄四至十九章上,有很大的分歧。

災後被提的學者

有三位具影響力的學者皆贊成這種見解,分別是里斯“Alexander Reese”、賴特“G. E. Ladd”及甘鑽爾“Robert H. Gundry”。

災後被提的見解

詞彙的爭論

這派學者引用希臘文聖經的三個詞彙,分別是「來臨」(原文編號3952)“parousia”、「啟示」(原文編號602)“apokalupsis”及「顯現」(原文編號2015)“epiphaneia”,來斷定教會被提及基督再來為同一事件。這種講法有商榷的餘地,因為單從詞彙的意義來詮釋聖經,卻不根據上文下理的助證,這是十分危險的。

受苦的教會

災前被提字視啟示錄一至三章是主要論到地上的教會,而四至十八章則論到地上的大災難。而災後被提者卻相信教會沒有在災難前被提,留在世上經過大災難,原因有三方面:

啟示錄四至十八章內,沒有一處明確指出教會已被提到天上的例證。

地上仍有聖徒,意即地上還有教會的存在(啟13:7;13:10;16:6;17;6;18:24)。

於災難中仍有信徒的蹤跡,意即世上還有教會的存在。

災難後被提

甘鑽爾“Robert H. Gundry”引述帖撒羅尼迦後書1:5至10,表示這是災後被提最有力的證明。

災前被提災後被提
教會於災難前被提。教會於災後被提。
教會不用經過試煉(啟3:10)。教會必須經過試煉(啟3:10)。
主的日子在大災難時才開始(帖前5:2至3)。主的日子於大災難完結時才開始(帖前5:2至3)。
十四萬四千人於大災難開始時蒙救贖。十四萬四千人於大災難完結時蒙救贖。
教會被提與基督再來相隔七年。教會被提與基督再來是同一事件。
活著的以色列人在主再來時被審判。沒有這樣的審判。
活著的外邦人在主再來時被審判。活著的外邦人在千禧年後才被審判。
千禧年國度裡的孩童是由大災難劫後逃生的猶太及外邦人而來的。十四萬四千猶太人乃是千禧年國度的父母,後裔由他們而生。
在教會被提及基督再來之間,教會時代所有的信徒於天上接受審判。教會時代的信徒於主再來或千禧年完結後才被審判。

Leave a Reply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Log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WordPress.com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Twitter picture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Twitter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Facebook photo

You are commenting using your Facebook account. Log Out /  Change )

Connecting to %s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