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預言有甚麼原則呢?
「實義解經法」是根據字面的意思來解釋聖經,那麼甚麼是「實義解經法」?
摩西預言說:15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18:15;徒3:22至23)這位先知是誰呢?
1) 按字面的意思
「實義解經法」與啟示
接受及使「實義解經法」的人,相信聖經是一本無誤的書,源自天上的真神;此外,神把聖經賜給世人,為要叫人能明白,並藉此得著福氣及救恩;那麼神必使用人可理解的方法來啟示真理,而字義釋經是最能準確地明白經文的方法。
「實義解經法」的定義
按照語言正規的用途、文法上基本的法則及歷史事實的要求去追尋聖經作者所要表達的真義。它按照文字語句最自然、最正常、最通用的意義來解釋經文。
「實義解經法」的原素
按照字面的意思來解釋聖經,其中有幾個主要的原素是必須注意的:第一,必須參考經文內的文法及修辭;第二,要注意經文內的歷史事實;第三,了解聖經時代的背景文化。故此,「實義解經法」“Literal Method of Interpretation”又稱為「文法歷史法」“Grammatico-Historical Method”。
2) 比較整個系統
不可私意解經
保羅的提醒
15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前2:15)
作神無愧的工人,條件之一,就是按正意分解聖經的真理。
彼得的提醒
20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21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0至21)。
講解預言不單不可馬虎,也不可存著私意,胡亂解釋預言必陷在錯謬之中。
比較其它經文
解釋預言時,應與其它有關的經文作比較,聖經的信息是一致的,並沒有矛盾。聖經已將末世的事件交待清楚,其次序是分明的;故此,解釋某段預言時,應看看它有沒有與整個系統相違背。
3) 是否雙重索引
定義
在同一件事情或人物上,含有雙重的意義,即指著兩件類同的事件或人物而言的,有學者稱之為「雙重的索引」“Double Reference”。
例子
先知為約書亞及基督
摩西預言說
15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18:15;徒3:22至23)
這個預言已初部應驗在約書亞的身上,但最終要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才是神所立最大的先知。
指邪惡的君王及撒但
在以賽亞十四章及以西結書二十八章兩處的經文,分別論到邪惡不敬畏神的巴比倫王及推羅王,也是指著撒但而言的(賽14;結28)。
4) 是否雙重應驗
雙重的意義
某些預言會「雙重的應驗」“Double Fulfillment”,意思是指在同一段的經文內,某些內容已在歷史上得著應驗了,但仍有些部分或地方須等待應驗。故此,研讀預言的人必須明白預言的近景及遠景,這樣才不會誤解聖經作者的意思。
實際的例子
10“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亞12:10)
7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啟1:7)
耶穌基督首次降世,為要救贖世人,叫他們脫離罪的捆綁。為著愛世人,基督被人所扎,流血捨身在十架上,叫人傷痛,這正是撒迦利亞書的預告。但撒迦利亞書這處的預言含有雙重的意義,主不單在首次親臨在地上時被人所苦待,祂再次臨降時,也叫猶太人痛心,因為選民竟發現這位被扎的,乃是他們期待已久的彌賽亞(啟1:7)。
5) 是否完全應驗
定義
舊約聖經內有些預言,只會一次過的應驗,並且某些預言在新約時代已經完全得著應驗了。
例子
17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8:17)
馬太引用以賽亞53:4的話,證明預言已完全得著應驗了。
6) 是否部分應驗
定義
某些預言只有部分得著應驗,沒有完全應驗,須等待將來最終的應驗在人間。
例子
31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32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
33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1至33)
不錯,耶穌基督已經降世,顯明祂就是神的兒子,但祂還未在世上設立國度,掌權直到永遠。路加福音這段預言沒有完全的應驗,只有部分的內容得著應驗。
7) 留意時間因素
預言的時間性
在某些舊約聖經內提及有關基督的預言,在同一段經文內,論到不同的時間,分別提及祂首次的降臨及再來。
聖經內的例子
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7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9:6至7)
在這段預言裡,其應驗的時間性有先後之分,因為基督還未完全得著政權,以和平的君的身份活現在人間。
8) 以基督為中心
聖經的中心
舊約聖經把基督隱藏起來,於新約便把祂顯明出來。聖經的焦點或中心集中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故在解釋預言上,也要把注視力集中在基督的身上。基督為彌賽亞,第一次降臨是以受苦的姿態出現在人間,第二次卻從榮耀中降臨,顯明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聖經的例證
神蹟的目的
30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0至31)
新約的目擊證人記下主耶穌的言行,為要叫人歸信基督,接受祂個人的救主,可見主的言行在新約聖經佔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
聖經的中心
44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45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46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
47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4至47)
猶太人的舊約聖經分為三個主要的部份,基督指出其中凡有關祂的預言必須應驗,顯出耶穌基督是聖經的中心人物。解釋預言切勿離開耶穌基督的教訓,要參照祂的啟示來闡釋預言。
9) 以歷史來詮釋
預言的應驗應與歷史的史實相附,絕不可有矛盾或不協調之處。解釋預言的人,應充分了解先知及預言的歷史背景,這樣才可準確地詮釋神的話語。
10) 以文法來詮釋
先知也使用其語文基本的文法把預言告知讀者,那麼留意先知所使用的字句及文法,可叫我們更有效明白其意思。
11) 留意象徵句語
表徵的用意
藉著表徵及圖象的方式,神向人表明某事件或真理。
表徵的類別
「表徵」“Symbols”可分為「表徵性的言語」“Symbols of Words”及「表徵性的行動」“Symbols of Acts”。先知在異象裡,有時藉表徵性的言詞交待其異象,有時作者也以圖像化的代號來形容他的看見(啟6:2,4,5,8)。在舊約以西結書內,神命令先知以「表徵性的行動」“Symbols of Acts”來帶出神的警語(結4:1至3)。
表徵的解釋
緊接著的上下文 “The Immediate Context”:在經文的上文下理內,已把表徵解釋得一清二楚,絕不含糊。
四個的國度
但以理書二章內的大像,頭是精金的,胸膛及膀臂是銀的,肚腹及腰是銅的,腿是鐵的,腳是半鐵半泥的,乃是四個國度(但2:31至33;2:39至43)。第二章的異象,與第七章同是論到人類歷史四個不同的國度,即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及羅馬。
所多瑪之意
在啟示錄內,使徒提及所多瑪,約翰給予解釋,它就是埃及(啟11:8)。
古蛇之意義
使徒清楚表明書中所提及的龍,就是古蛇,乃是信徒的仇敵—撒但而言的(啟20:2)。
相離較遠的上下文“The Remote Context”
參照同一書卷內或別的經卷,可讓我們得著啟迪,藉此更準確解釋表徵性的預言。
末後的三年半
但以理預告將來聖民必受到逼迫,有「一載、二載半」的時間(但7:25),使徒分別稱這段時間為「四十二個月」、「一千二百六十天」、「一載二載半」等(啟11:2,3;13:5;12:14)。
末後的大災難
但以理得著從神而來七十個七的啟示,其中末後的一七,就是學者所論及的「七年大災難」了。在這一七之半,敵基督必自立為王,行毀壞可憎的事情(但9:26至27;啟12:6;太24:15)。
12) 一貫解經之法
使用「實義解經法」來解釋預言,是最合理、準確及安全的方法。解釋聖經要使用一貫解經的原則,切勿把「靈意解經」混雜在其中,這樣解經必定有錯誤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