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基督徒被提(二):災前被提

神有沒有應許教會是不用經過地上的大災難呢?

教會被提前是否有跡可尋呢?

1) 災前被提的定義

教會為基督的身體,在「末後的一七」開始之際,已去世的基督徒必率先復活,得著榮耀的身體,並且地上的聖徒也會被接去,不用經過七年的大災難(帖前4:13至18;林前15:50至54;但9:27)。

2) 災前被提的學者

司可福 “Scofield”、華富爾得“John F. Walvoord”、潘特科斯“J. Dwight Pentecost”、史密斯“J. B. Smith”及來利“Charles C. Ryrie”等。

3) 災前被提的根據

末後的一七(但917

末後一七的本質

末後一七的本質是「忿怒」(啟6:16至17;11:18;14:19;15:1;15:7;16:1;16:19;帖前:9至10;5:9;番1:15,18)、「審判」(啟14:7;15:4;16:5至7;19:2)、「憤怒」(賽26:20至21;34:1至3)、「刑罰」(賽24:20至21)、「試煉」(啟3:19)、「艱難」(耶30:7)、「毀壞」(珥2:2)及「黑暗」(珥2:2;番1:14至18;摩5:18)。神應許教會免去忿怒及刑罰,這是聖靈親自感動使徒保羅及彼得的(啟3:10;帖前5:9;帖後1:9至10)。

鋪排基督重返大地

藉著這段可怕的日子叫以色列人預備好迎見他們的彌賽亞(瑪4:5至6)。

藉此試煉世上的人

在參照啟示錄三章十節下,讓我們知道神使大災難臨到地上,為要試煉地上的人。藉著基督的寶血,已經叫基督徒在主裡無瑕無疵,那麼教會就不用再經煉淨的過程了。

在舊約時代無教會

七十個七是專為以色列人而設的年日,與教會完全沒有關係。教會乃是神的奧秘(弗3:1至6;西1:25至27),在舊約完全沒有她的足跡。她乃是藉著基督的捨身(弗5:25至26),通過基督戰勝死亡(羅4:25;西3:1至3),在祂復活升天後(弗1:19至20),然後差遣聖靈在五旬節時降下,正式叫教會成立於世上的(徒2)。

選民與教會

聖經的啟示

全本聖經佔了五分四的篇幅是談論以色列人,而只有五分一是與教會有直接關係的。

真神的計劃

在盟約裡神向選民承諾屬地的應許,而神在福音裡卻向教會承諾屬天的應許。

先祖的關係

以色列人為亞伯拉罕屬肉體的子孫,而教會則是他屬靈的子孫。

兩者的出生

猶太人從肉體而生,教會卻是從靈而生。

元首的問題

亞伯拉罕為選民的元首,而耶穌基督才是教會的元首。

盟約的問題

神與亞伯拉罕及列祖定下盟約,而教會只與新約有直接的關連。

國籍的問題

以色列人只有一種的國籍,而基督徒卻擁有許多不同地上的國籍。

與神的交往

耶和華與以色列國及選民交往,但卻只與個別的基督徒有相交。

時代的問題

從歷世歷代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蹤跡,但我們只能從教會時代目睹教會的面世。

履行的職事

神沒有把傳福音的職事交託給以色列人,卻明確要求基督徒要履行大使命的任務。

基督的死亡

以色列國被視為有罪,因為他們堅決拒絕接受耶穌基督為彌賽亞,而基督徒卻因基督的犧牲得著救恩。

與父的關係

神為以色列國的父,但祂卻是個別基督徒的父神。

與主的關係

猶太人視基督為彌賽亞、以馬內利及君王,而基督徒卻以基督為救主、主、新郎及元首。

聖靈的工作

聖靈只暫時住在以色列民的中間,祂卻永遠住在基督徒的心裡。

管治的原則

神藉律法來管治猶太人,卻以恩典為管理教會的原則。

真神的應允

神沒有把聖靈賜給以色列人,卻叫聖靈內住在基督徒的心中。

臨別的贈言

耶穌基督於橄欖山上所發表的言論,主要是為以色列人而說的(太24至25章)。主耶穌則在樓房上與門徒對話,這是對基督徒的臨別贈言(約13:31至14:31)。

基督的顯現

基督將以能力及榮耀向以色列人顯現,並以審判的姿態出現在他們的眼前(基督再來)。主向教會顯現時,乃是教會被提之際。

地位的問題

以色列人為神的僕人,而教會則是神家裡的成員。

基督的管治

當耶穌基督再來時,以色列人乃是被管治的子民,而教會則與主一同掌權,成為主的副手。

祭司的問題

以色列曾經擁有祭司的職分,而教會就是祭司。

婚姻的問題

以色列人被視為不貞的妻子,而教會卻是新婦。

審判的問題

以色列將要接受審判,而教會卻被免去所有一切的審判及刑罰。

永世的問題

信靠耶和華的選民,被神稱為正直,在新天新地裡成為新造的人。基督為信徒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必基於救主的緣故而得著榮耀的身體,在永世裡享受神的恩典。

隨時的被提

不是近代發明

不少人指控「隨時被提」“The doctrine of imminence” (or “at any moment coming”)的理論,乃是達秘 “J.N. Darby”的創作,絕不是聖經的教訓。不錯,達秘叫更多人對這理論有更深的認識,也將它系統化,並且把這理論發揚光大。其實,初期教會也是接受這種理論,只有亞歷山大派的教父反對這種講法,而這些亞歷山大派也是反對其它一些基本真理的人士。雖然初期教會對末世論有很透徹的認識,但「隨時被提」絕對不是近代學者的發明,乃是源自初期教會的學說。

沒有特別徵兆

災前被提的學者相信教會隨時會被接去,事前沒有任何特別的徵兆。故此,現今不少所謂末世論的學者或專家,以觀察徵兆的手法來測度教會被提的時間性,不單有商榷的餘地,也會誤導信徒,叫他們以人的方法來猜度這日子。

提醒信徒儆醒

對於主向信徒顯現的日子,保羅就鄭重的提醒聖徒要經常儆醒自守(帖前5:6),存著等候的心來迎接這日子的降臨(林前1:7;多2:13)。

被提與再來

重要的人物

教會被提的主要人物是基督徒,而主再來的主角乃是耶穌基督。

空中與地上

信徒被提到雲裡與主在空中相遇,基督再來則是祂重返大地的行動,兩者在地域上有很大的差距。

新婦的出現

基督把祂的新婦接去,這就是教會被提。在基督再來時,卻把新婦一同帶到地上。

隨後的事件

當教會被接離去後,地上開始進入大災難的期間。主耶穌於再來後,引進千禧年國度的紀元。

徵兆的對比

信徒被提前,世上沒有任何顯注的徵兆,但在基督再來前之際,卻有許多徵兆可尋。

信息的分別

教會被提成為信徒安慰之信息,而基督再來與審判有關,兩者於信息上有很大的分別。

不同的計劃

教會被提是專為教會而設的,但基督再來卻是直接與猶太人及外邦人有關。在神的永恆計劃裡有兩個主要不同的計劃,一個是專為猶太人而設,另一個則是專為教會而設的。

奧秘與明訓

在舊約聖經內沒有提到有關信徒被提的信息,因為在舊約時代這是一個奧秘,完全沒有人知曉,而基督再來的真理則佈滿舊約及新約聖經。

審判的時間

教會被提後,神隨即在天上審判基督徒,按信徒的行為論功行賞。主耶穌重返大地後,便會審判猶太及外邦人。

萬物的改變

當教會被提後,大地依然沒有絲毫的改變,但基督再來之前夕,萬物已有很大的變動。

外邦的情況

信徒被提後,世上的邦國仍如常,但基督再來時,就要向他們施行審判。

選民的盟約

當基督徒被接去後,神與以色列國所立的盟約,其中內容還未能應驗,但主再來時,神必按著盟約的內容應允給其選民。

邪惡的處理

耶穌基督把教會接去,與處理邪惡無關,但主再來卻是專注處理地上的罪惡。

忿怒的日子

教會被接走後,地上隨即步往「神忿怒的大日」(啟6:17),而基督是在這階段完結時才重返大地的。

受影響的人

教會被提只與基督徒有關,而基督再來則與所有人扯上關係。

距離的問題

信徒被提對教會來說,信徒應存著「主已經近了」“the Lord is at hand”的心態(腓4:5),而對選民而言,基督再來卻是「天國近了」“the Kingdom is at hand”的盼望。

兩個目的地

教會被提把信徒引進到主的面前,而基督再來時,把以色列人引進到祂的國度裡,明顯有兩個不同的目的地。

教會的應許

免去試煉的應許

10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啟3:10)

免去受刑的應許

9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帖前5:9)

免去忿怒的應許

9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

10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帖後1:9至10)

神已向基督徒作出承諾,任何真心相信救主耶穌基督的人,必定可被免去神的忿怒及刑罰,這些活著存留在地上的信徒,在主顯現的日子必定被接離開,回到救主的跟前,不用經過世上的大災難。

末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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