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人有原罪嗎?
甚麼是原罪?
你認為人是完全敗壞的麼?
1) 神學的定義
某些神學家稱之為「遺傳的罪惡」 “Inherited Sin”,意即人的罪惡狀態 “Sinful State” 是從父母及先祖而來,其源頭可追溯自始祖亞當及夏娃。
有些 學者稱之為「罪性」“Sin Nature”,其焦點放在罪惡的身上,意即它把全人類的本質敗壞。罪的本質與罪的果子皆有不同之處,前者是其根源,後者卻是其實際的犯罪行為。
有人稱這為「原罪」“Original Sin”,他們持這種見解,是基於亞當最先犯罪,敗壞其生命,藉著生命的傳遞,把敗壞的本性傳送給全人類。
2) 聖經的支持
保羅稱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心中所喜好的去行者為「可怒之子」(弗2:3),招惹神的忿怒。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內,提到他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母腹內的時候已有了罪。可見罪惡不是源自後天,乃是源自先天的。
聖經多處論到全人類皆是敗壞及不潔的,被其罪惡的本質所污染。其中可分為三點:
世人的心思已被敗壞(林後4:4;羅1:28;弗4:18)。
由於世人的罪性,使他們的情感也出現問題(羅1:21;1:24;1:26;多1:15)。
由於被罪惡所捆綁,世人被迫站在一個與神對立的地位上(羅6:20;7:20)。
3) 相關的真理
完全的敗壞
基本的定義
「完全的敗壞」 “Total Depravity”,意即人的天性是完全敗壞的。「邪僻」(原文編號96) “adokimos”,其原意是「經不起測試」 “not standing the test”(羅1:28)。藉此讓我們明白何謂「完全敗壞」,意即人通不過討神喜悅的測試,說明他在神面前是一無是處的。
基本的概念
世人已在其行為上顯示其敗壞。
罪人已失掉最原先對神的良知。
世人可沉迷在一切的罪行上。
敗壞的人不會在人及神的面前行好事。
敗壞已完全影響整個人及其本質。
在公義之主的跟前,沒有人可獲到神的嘉獎。
有關的刑罰
三類的死亡
敗壞的人要面對肉身的死亡,這是刑罰之一。
犯罪的人於今生與神斷絕相交,不可享受親近神的福分,這是靈性的死亡(弗2:1至3)。
世人將面對永遠的死亡,即第二次的死,這是最為可怕的(啟20:11至15)。
例子的說明
顏色鮮艷、美麗芬芳的花朵,若把它從花園採下,放在花瓶內供人觀賞;不錯,它美麗的色澤及香氣,仍可逗人的歡心,但實際上卻是一些死花,失去生命力,離開其生命的源頭。犯罪的世人也是如此,靠著自己的力量,他們仍可作點好事,幫助有需要的人;但按神的標準來說,是一些屬靈死亡者的作為,在神眼中沒有絲毫的好處。
罪惡的遺傳
參照以上的經文來說,沒有人是生來無罪的,我們皆從父母獲取犯罪的本質,使我們伏在罪惡的權勢下(參考創4:1;詩51:5;羅5:12)。我們與生俱來就是罪人,沒有一個是好人,也沒有人是好壞交錯的,所有世人於神的面光中皆是罪人。
解決的方法
相信主耶穌基督為救主,人就可得救了。因為在主裡的人不再被定罪,並且已經把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架上(羅8:1;加5:24),對肉體作出裁決。
真理的聖靈叫我們得著釋放,不再被罪和死的律捆綁(羅8:1至2)。
藉著救贖向犯罪的本質作出判決,那麼信徒就不再受著罪惡的捆綁來服事罪惡(羅6:18;8:1;加5:24)。由於舊有的生命已與基督同釘十架,藉著救主的死,叫我們脫離原罪的轄制。
由於舊我仍潛伏於信徒的生命中,沒有完全被剷除;故此,神差遣聖靈來作為我們的保惠師,引導我們每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