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聖禮?
在福音派教會內有多少種「聖禮」呢?
浸禮有甚麼意義?
1) 聖禮的定義
「聖禮」“sacramentum”在拉丁文意即「神聖之物」“sacred thing”,乃是在中古時代教會用來稱呼「浸禮」及「主餐」的代名詞。此外,羅馬天主教還有五種不同的聖禮,稱之為七聖禮。這個誤導人的詞彙,源於武加大譯本,它卻把「奧秘」“mysterion”翻作「神聖之物」(弗1:9;3:9;西1:27;提前3:16;啟1:20;17:7);奇怪的是,浸禮及主餐是從來與「奧秘」這字眼完全沒有關係的。
「聖禮」“sacrament”常用作形容教會於崇拜時所使用的禮節或儀式,含有外表的記號及內裡的意義。聖經從來沒有使用過這字眼;並且自古至今各教會均有不同的見解,不能達至同一的共識。
有不少福音派的學者認為「聖禮」不是最佳的詞彙,取而代之,他們使用「禮儀」“ordinances”作為浸禮及主餐的代名詞。雖然許多字典視以上的詞彙為「聖禮」的同義詞,但兩者實在有所區別,因為「聖禮」叫人想到背後含有神秘的力量,把神的恩典賜與受眾,而「禮儀」卻沒有這樣的意思。
2) 浸禮的真理
水禮的派別
叫人得救的媒介
「聖禮派」的倡導者,相信浸禮或水禮叫人得救,藉著水禮叫人得著救贖的恩典,其結果就是罪得赦免。
信義宗及羅馬天主教相信水禮能叫人得救,但兩派均有不同的見解或重點。信義宗認為如果接受水禮的人,沒有信心的話,這聖禮就與他完全無關,不能叫他得救;意即信心就是接受水禮必然的先決條件。天主教卻不是如此,他們相信洗禮是「自足」“self-sufficient”,意即單單接受洗禮便可除去人的罪行。
約的記號及印記
這乃是傳統改革宗及長老宗的信念,他們把水禮與約聯在一起。這派神學家視水禮是神恩典的記號及印記。此外,他們把水禮與割禮放在一起來看,認為水禮就如同割禮一般,讓人知道神的應許是實在的。「盟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的倡導者,引用新約歌羅西書的話,視新約的浸禮為舊約的割禮,故此他們贊同嬰兒洗禮(西2:11至12)。這派神學家認為只有一種「恩典的盟約」“covenant of grace”,視洗禮為神立約的途徑,不必付出個人的信心。約翰加爾文及馬丁路德主張嬰兒洗禮,因為他們強調救恩唯獨出自神,而嬰孩得救不得救,不在乎他們的信心,乃是建立在神的作為,幼兒洗禮是表明神的拯救,這樣與人的努力沒有關係。
改革宗及長老宗人士斷定,洗禮乃是稱義及得救的基礎與發源地,藉著水禮,叫人進入這約裡,得著其中的益處。
得蒙救贖的記號
這派學者認為水禮或浸禮,乃是一種外表的記號,說明接受浸禮者內裡的改變,藉此成為公開的見證“Public Testimony”。
主耶穌囑咐信徒要接受浸禮,這是基督徒必然遵守的命令。浸禮不會叫人罪得赦免,也絕對不會叫人得救,外表的浸禮不會叫人內裡產生改變。
浸禮的詞彙
當探討浸禮的真理時,我們必須留意兩個有關的字眼,藉著這兩個字眼所帶出的亮光,讓我們可以肯定說,「水禮」是「浸禮」,卻不是「洗禮」或「灑禮」。
「浸」(原文編號908)
「浸」“baptisma”是名詞,從「施浸」(原文編號907)演變而來,其過程包括浸入、進到水裡及從水裡上來。這個詞彙在新約裡有四種不同的用法:
施浸約翰的浸禮(太3:7;太21:25)。
基督徒的浸禮(羅6:4;弗4:5;西2:12)。
主耶穌視釘十架為受苦的浸(路12:50)。
主耶穌論到受苦的浸時,表明門徒絕對不會例外,也要接受這樣的浸禮(可10:38至39)。
「施浸」(原文編號907)
「施浸」“baptizo” or “bapto”是動詞(約3:23;徒8:38;羅6:3;加3:27),即「蘸」的意思。希臘人以此描寫有關漂染衣服,或把容器放在另一器皿來取水的過程。以上兩個字眼,有力的證明初期教會是使用施浸的方式,這是最合聖經的教訓。
浸禮的意義
浸禮與悔改及赦罪有關(徒2:38;22:16),亦與基督聯合連在一起(羅6:1至10),也是作主門徒必然遵守的細則(太28:19)。雖然浸禮與悔改及赦罪有關,但它卻不能洗去人的罪行。
希臘神秘的宗教及猶太教,兩者均有洗禮的禮儀,接受這種儀式者,表明人願意認同這種的宗教。簡單來說,接受浸禮的人,不但認同福音的信息,亦表明耶穌基督為救主,也認同基督徒為他們同走天路的夥伴。
水禮的受眾
嬰孩洗禮
在天主教、聖公會、信義宗、循道衛理宗、改革宗及長老宗的陣營中,他們均有奉行嬰兒洗禮的習慣。
雖然聖公會奉行嬰兒洗禮,但在〈今日洗禮及堅振禮〉裡,英國聖公會的洗禮、堅振禮“Confirmation”及聖餐的聯合委員會竟然發表言論,認為在新約聖經裡,大部分接受洗禮的是成人,並且沒有明確的資料可證明初期教會有奉行嬰兒洗禮的習慣,因為用來支持嬰兒洗禮的經文,不但只有幾處的地方(徒16:15,33;林前1:16),並且其中所論及的「全家」“household”,沒有明說嬰孩是包括在其中的。
信徒水禮或成人浸禮“Believers Baptism” or “Adult Baptism”
浸信教會的歷史
在浸信會近四百年的歷史裡,他們一直強調接納信徒為會友及維繫彼此相交的「命令」或「囑咐」,基本上只有兩種,乃是浸禮及主餐。在奉行浸禮的事情上,浸信會強調接受浸禮者必須親口作見證,表明自己是怎樣歸向耶穌基督的,其得救見證是十分重要的。換句話說,浸信會只接受成人浸禮。
信徒浸禮的根據
新約經文多次的指出,基督徒是信主在先,隨後才接受浸禮的(太28:19;徒2:37至38;16:14至15)。
藉著浸禮,叫人加入信徒的大家庭裡;而接受割禮者,可包括不用付出信心的嬰孩在內,兩者明顯有不同的地方。
新約聖經沒有論到接受浸禮的家庭包括嬰孩在內,反之,他們均是付出信心的人。
如果有人引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十四節的話,推斷信徒的嬰孩可藉著洗禮得著潔淨的話,那麼在信徒的家中,其未信主的丈夫或妻子,也應接受洗禮,藉此得著潔淨了。如此認為浸禮含有除罪的作用,把它神化,這乃是迷信的表現。
水禮的模式
灑水禮“Sprinkling”
這派人士引用舊約的經文,推斷洗禮是以灑水的方式(出24:6至7;利14:7)。
認為這是用來帶出聖靈的潔淨最好的方式(結36:25)。
沒有可能在少水或某些環境下施行浸禮(徒2:41;徒8:38;徒16:33)。
他們認同原文的「浸」字之基本意思,推斷這字含有別的意思。
大部分的地方教會施行灑水禮。
潑水禮“Pouring” or “Affusion”
這派支持者認為「潑水」,乃是形容聖靈澆灌的最好方式(珥2:28至29;徒2:17至18)。
他們認為「下水裡去」“into the water”(NIV)及「從水裡上來」“out of the water”(NIV)(徒8:38,39),可翻譯作「步往水去」“to the water”及「離開水去」“away from the water”。他們如此說,為要引伸一件事,就是接受洗禮的人,只有進到水中 ,卻沒有完全被浸入水中。
他們指出在古代的「地下墓穴」“catacombs”裡的圖象中,接受洗禮的人是站在水中,水深至腰間,施洗者卻是手持盛水的器皿,把水潑在這人的身上。
浸禮“Immersion”
有關受浸的字眼,「浸入」乃是希臘文基本的意思。
受浸最能帶出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真理(羅6:1至4)。
在一次替三千人施浸,乃是可以有合理的解釋的,因為當時有十二位使徒,也有眾多的信徒可替人施行浸禮的。在迦薩的路上,雖是曠野之地,但聖經明說那裡有水可替埃提阿伯的太監施浸。
不少不接受浸禮的人,也承認浸禮乃是教會最先沿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