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會的領袖

據你個人理解,初期教會內有甚麼職員呢? 長老與監督有何分別呢? 1) 屬靈的意義 「奠定根基的領袖」:神藉著使徒及先知奠定教會的根基,乃是新約教會擁有特權的同工,可算是劃時代的工人。如此的恩賜及職銜,當教會成形後,就不再復見,乃屬「基層」“foundational”的恩賜及職銜。 「繼續建造的領袖」:「衪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弗4:11)在希臘文聖經內,這處的「和」字,不是視作「連接詞」,乃是含有「二合一」或「下釋上」的用意;意即「牧師」與「教師」乃是同一恩賜。牧師與教師同屬一樣的恩賜及職銜,與「傳福音」的恩賜’同屬「建造性」“edificational”的系列。信徒得著這種恩賜,不但叫更多人歸向基督,並且藉著努力不懈地建造,叫基督的身體邁向成熟,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2) 領袖的需要 參照新約聖經多處的地方,讓我們看見地方教會有需要設立領袖,使教會的工作更能有效的推廣。 在早期的教會歷史裡,安提阿教會把愛心的禮物送到猶太地的長老去(徒11:29),可見長老是當時教會認可的領袖。 在保羅第一次的佈道旅程中,於各地選立長老(徒14:23),讓這些人成為教會的負責人。 於耶路撒冷所召開的會議,不但把教會的領袖召來,並且在整個帶領會議的過程及作出結論中,也是由領袖主領的(徒15)。 在日常的教會生活裡,長老及執事乃是主要的領導人物(徒20:17;腓1:1)。 參照保羅寫給提多的書信,發現長老乃是教會主要的領袖之一(多1:5)。 神把恩賜賜下,為要叫教會能有效的運作(來13:7,17)。 3) 領袖的類別 長老 長老之源 從新約聖經內,讓我們看見「長老」“presbuteros”是新約教會內處理行政的重要職員。「長老」的職銜源自舊約時代(出3:16,18;4:29;17:5至6;利4:15;9:1至2;申5:23),並且於猶太人的會堂裡也有這種職銜。 使徒保羅於各處建立教會,並且四處選立長老(徒14:23)。在新約教會的時代,長老乃是協助使徒事奉的要員。 何謂長老 有學者認為長老及監督同屬一類,其理由如下: 保羅提醒提多於革哩底各處教會設立長老,在同一段經文裡稱長老為監督(多1:5至7)。 在米利都使徒保羅與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會面,於對話中,保羅稱他們為聖靈所選立,乃是全群的監督(徒20:17,28)。此外,保羅表明長老或監督有一個重任,就是牧養神的教會(徒20:28)。 在提摩太前書內,保羅提到作監督及執事的條件,卻沒有論到長老的資格,但在第五章卻提到長老這個詞彙,明顯可見監督及長老乃是同屬一樣的職事(提前:3:1至13;5:17)。 寫信給腓立比教會時,使徒保羅只論到監督及執事,卻沒有論到長老。如果教會內有三種不同的職事,為何保羅省略了長老呢(腓1:1)? 據浸信會神學家史特朗的見解,「牧師」、「監督」或「長老」同屬一種職責,專責教會三種不同的工作: … Continue reading 6教會的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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