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罪的定義

請按你的個人見解分享何謂罪呢?

試從新舊約聖經裡找出一些有關罪惡的詞彙。

1) 舊約的詞彙

「犯罪」 “Chata”

出現次數

這個詞彙於舊約出現了522次(出20:20;士20:16;箴8:36;19:2)。

基本意思

其基本意思乃是「不中目標」 “to miss the mark”,與新約的希臘文“hamartano”相同。但打不中所指定的目標,卻可誤中別的目標。這個觀念不一定是被動的,乃可以是主動的誤中。

基本用途

這個字眼通常與道德上的邪惡、拜偶像及禮儀上的不潔扯上關係。

「惡」 “Ra”

出現次數

這個詞彙於舊約出現了444次(創3:5;38:7;士11:27)。

基本意思

其基本意思,乃是「打碎或毀壞」 “breaking up or ruin”,與新約的希臘文“poneros”相同。

基本用途

通常可解作災難或翻譯作邪惡。顯示是有害的,並且與道德錯誤有關的。

「罪過」 “Pasha”

基本意思

含有反叛的意思,但通常卻譯作罪過(王上12:19;王下3:5;箴28:21;賽1:2)。

中文譯本

列王紀上12:19及列王紀下3:5分別翻作「背叛」,以賽亞書1:2則譯作「悖逆」。

「作孽」 “Awon”

基本意思

在希伯來人的觀念裡,這個字眼與罪孽及狡猾有關(撒上3:13)。

中文譯本

耶和華告知撒母耳,由於以利的兩個兒子作孽,自招咒詛,並且身為人父的以利沒有禁止他們;雖然他們獻上祭物,但也不會蒙神赦免以利家的罪孽(撒上3:13)。

「走迷」 “Shagag”

基本意思

有犯錯及走迷的意思,如同羊或醉酒漢走迷一般(賽28:7)。

基本用途

通常指犯錯者要為自己的過犯負責;因此,那些觸犯律法者也要為其過錯負上責任(利4:2;民15:22)。

「罪行」 “Asham”

基本意思

其主要意思是指人在神面前的罪行。

基本用途

這個字眼差不多只與利未記、民數記及以西結書內會幕及聖殿的祭祀有關。並且與贖罪祭及贖愆祭有直接的關係,這包括有意及無意的罪行(利4:13;5:2至3)。

「邪惡」 “Rasha”

基本意思

邪惡的意思,乃是義之相反詞(出2:13;詩9:16;箴15:9;結18:23)。

基本用途

在亡國之前,很少使用這個詞彙,但卻在詩篇、以西結書及智慧文學裡經常的使用。

「走錯路」 “Taah”

基本意思

遊蕩及走迷之意,卻有故意,而不是意外的味道。

基本用途

分別於舊約內不同地方出現這個詞彙(民15:22;詩58:3;119:21;賽53:6;結44:10,15)。

2) 新約的詞彙

「惡」 “Kakos”

基本意思

壞的意思。

基本用途

其副詞是用來描述肉體的敗壞,比方如疾病(可1:32);但其形容詞則用來描寫人道德上的敗壞(太21:41;24:48;可7:21;徒9:13;羅12:17;13:3至4,10;16:19;提前6:10)。

「邪惡」 “Poneros”

基本意思

乃是用來描寫邪惡的基本用語,差不多絕大部分用來顯示道德的邪惡(太7:11;12:39;15:19;徒17:5;羅12:7;帖前5:22;來3:12:約貳11)。

基本用途

稱撒但為「惡者」(太13:19,38;約壹2:13至14;5:18),也稱墮落後的天使為「邪靈」(路:;徒:)。

「不敬畏神的」 “Asebes”

基本意思

意即「不敬畏神的」“godless”。

基本用途

在猶大書及彼得後書內,這是用來形容那些無神的叛教者“godless apostates”。保羅有時指那些未得救的人是不像神的“ungodly”(羅4:5;5:6),有時與別的字眼一起使用時,則可用來形容罪(羅1:18;提前1:9;彼前4:18)。

「有罪」 “Enochos”

基本意思

其基本意思是有罪。

基本用途

通常用來描述那些犯罪者罪有應得,應換來一死(太5:21至22;可14:64;林前11:27;雅2:10)。

「罪惡」 “Hamartia”

基本意思乃是經常用來描述罪的詞彙,這字與其它類同的形態,至少出現了227次。

基本用途

在這個字眼背後的暗喻,乃是「不達到目的」,與舊約的“Chata”有類同的意思,但新約的詞彙卻帶有消極的意味。於福音書內,這個詞彙經常與饒恕及救恩結連在一起(太1:21;約1:29)。

「不義」 “Adikia”

基本意思

在廣義來說,這是指不義的行為。

基本用途

這個詞彙用來描述未得救的人(羅1:18)、錢財(路16:9)、身體的部位(羅6:13;雅3:6)及行動(帖後2:10)。

「不法」 “Anomos”

基本意思

意即不法的意思。

基本用途

在廣義上來說,這是指那些觸犯法律的人;在末世的事件上,這個字眼與敵基督扯上關係,稱他為「不法的人」(帖後2:8)。

「違法者」 “Parabates

基本意思

這字眼即「違法者」 “transgressor”。

基本用途

通常是用來指那些違反法律的人(羅2:23;5:14;加3:19;來9:15)。

「過錯」 “Agnoein”

可以指那些基於無知而不敬拜真神的人(徒17:23;羅2:4),但這樣的人被視為有罪,需要得著救贖(來9:7)。

「迷路」 “Planao”

基本意思

含有走迷路的意思,而這樣作的人是被視為有罪的(彼2:25)。

基本用途

人可欺騙別人,使人走迷路(太24:5至6);人也可被自己欺騙(約壹1:8);撒但也引誘人走迷(啟12:9;20:3,8)。

「墜落」 “Paraptoma”

基本意思

有墜落的意味“falling away”。

基本用途

在多處地方均含有故意墜落的意思。保羅曾在羅馬書一小段內使用了六次這個獨特的字眼(羅5:15至20)。別的新約作者也有使用這個詞彙(太6:14;18:35;林後5:19;61;弗21;雅516)。

「假冒」 “Hypocrisis”

基本意思

這個字眼可以有三個不同的意思:

錯誤解釋神諭“oracle”。

扮演如演員一般。

跟隨一些已知道是錯誤的解釋。

基本用途

以上的三種概念,正是使徒彼得曾在眾人面前假裝,不肯與外邦人一同吃飯的寫照(加2:11至21)。

假師傅在末世裡曲解聖經,視它為真理,並且引誘許多人跟隨他們的教訓(提前4:2)。

假冒為善的人,最先欺騙了自己,視錯誤為真理,並且引導別人走迷,這是極其可怕的罪。

3) 罪惡的本質

罪乃是一種惡,表現在行為、意識及道德上(太15:19)。

罪惡就是違背神的律法,意即不肯依從或目中無法(約壹3:4)。

罪惡乃是一種恆久或作王的能力,並非只是一時的舉動,亦不是局限在個人的身上,卻是全人類也受其捆綁及控制的(羅5:21;6:12)。

罪就是人性的自私、揀選自己而不揀選神,以自己的利益為大前題,以自己的意志為最高的權威(參路十五章)。

罪惡就是達不到神聖潔的標準,人所作的盡都是惡,不單禍及自己,也叫別人受害。

有學者指出,罪惡的本質就是以肉體為王、以情慾控制自己的屬靈生命,這乃是「肉慾主義」“Sensuality”的化身(加5:19至21)。

某神學家指出,罪另外一本質,乃是「不以神為神」“failure to let God be God”。神為萬物的主宰,人竟不以衪為主,卻自稱及自視為主,以自己「取代神的位置」“Displacement of God”(出20:3;可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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