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約聖經內,有甚麼詞彙或觀念是與「救贖」有關呢?
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包括甚麼範圍?
耶穌基督的救贖與時間有何關連呢?
1) 救贖的種類
肉身的救贖
這是指質方面或外在方面的救助,比如從仇敵的手中脫險(路1:67至75;16:14;撒下22),戰勝仇敵(撒上11:13),脫離死亡(創50:20;太8:25;拿2:10),得蒙保守(出14:30),疾病痊癒(詩42:11;67:2),歸回故土(詩56:6)等,這乃是舊約裡有關拯救的類別及意義。
靈性的救贖
神的救贖乃是包括靈性方面的,意即神將人從罪惡黑暗的權勢中救拔出來,讓我們可進入祂愛子光明的國度裡(西1:13;彼前2:9;太1:21)。
2) 有關的詞彙
替代“Substitution”
拉丁文的字義
耶穌基督的死含有替代的成分,簡單來說,衪替代罪人受刑罰,為罪人的罪死在十架上。「代替」“Vicarious”的拉丁文,含有「取代別人」“One in place of another” 的意味,那麼基督的死就成為人的「替身」“Substitute”,最終被定罪及受刑(林後5:21;彼前2:24;來9:28;賽53:4至6)。
原文的前置詞
有兩個希臘的前置詞“preposition”是用來強調基督死亡代贖的本質的:第一個與「為」有關,意即基督為罪人死(太20:28;可10:45);第二個則含有「取代」的意思(加3:13;提前2:6;林後5:21;彼前3:18)。
神公義的要求
藉著基督替代罪人死,叫神公義的要求得著滿足。祂對付世人犯罪的問題,成為解決罪惡的替身。
救贖“Redemption”
希臘文有三個主要的字眼是與「救贖」有關的,分別是:
第一個“agorazo”可解作「在市場上的購買」。許多時候,這個詞彙與販賣奴隸有關。而這個字則用來描述信徒怎樣從罪惡的市場被買贖出來,藉此得著釋放及自由。基督徒得著罪的釋放及赦罪的自由,乃是根據基督的死(林前6:20;7:23;啟5:9;14:3;14:4)。
第二個詞彙“exagorazo”,直接指出通過基督的死,救贖信徒脫離律法的捆綁及咒詛,而律法卻只是定人有罪卻沒有拯救的。信徒不單在市場上被買贖,並且可完全離開奴隸的市場。耶穌基督救人脫離律法的捆綁及咒詛,使人得著自由(加3:12;4:5)。
第三個詞彙“lutroo”,意即「以付上代價來得著釋放」。以金錢作為贖金,藉此換取自由;乃是這字眼的意思(路24:21)。信徒被基督的寶血所買贖,成為神所珍貴的(彼前1:18;多2:14)。
和好“Reconciliation”
原文意義
希臘文“katalasso”含有「導致和好的改變」。神乃是主動改變及使人和好的主角,而人乃是和好的對象,基於犯罪的緣故,人需要與神和好如初。
基本概念
這個觀念強調與神和好,意即人本是與神交惡的,但卻可與神恢復相交。罪成為阻隔,將神與人分開,並且叫人對神產生敵意(賽59:1至2;西1:21,22;雅4:4)。藉著耶穌基督除去敵對的狀態及神的忿怒(羅5:10)。和好即神把罪的阻隔除去,賜下和平,使人得救。
兩個階段
與神和好,可以經過兩個不同的過程:
客觀的和好
在罪人未曾與神和好之前,神早已定下與祂和好的計劃,視人乃是可與祂修補關係的(林後5:18上;5:19上)。
主觀的和好
藉著人的信心,罪人得以與神和好(林後5:18下;5:19下),這乃是經歷性的和好;換句話說,信徒是可以經歷到與神和好的,即心中滿有平安及喜樂。
基本重點
和好是以人為中心,以罪人為重點的。由於罪人犯罪,與神交惡,他必須要解決這個問題。
挽回祭“Propitiation”
舊約的詞彙
與這個觀念有關的詞彙,可譯作「遮蓋」“kaphar” means“ to cover”;這乃是以宗教儀式來遮蓋人的罪(利4:35;10:17)。
新約的詞彙
希臘文含有「重修舊好」“hilasterion” means “to propitiate”的意思(路18:13;來2:17)。從路加福音第十八章稅吏的禱告,便看見他祈求與神「重修舊好」或求神提供遮蓋罪惡的方法。
有關的概念
神的忿怒。神乃是聖潔的,衪的怒氣指向世人的罪,假若不可解決的話,斷不可免去人的刑罰。
神提供解決的方案。父神差派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為要解決罪惡的問題。
基督平息父神的怒氣,藉著祂的流血捨身,滿足神公義聖潔的要求,化解神的忿怒。
基本的概念
簡單來說,挽回祭乃是藉基督的死來成就的,通過衪的死使神向世人公義的要求得以滿足。由於神是聖潔及公義的,衪沒法視罪不理,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救恩,這樣才可滿足神公義的標準。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才可叫人免去神的忿怒,被神所悅納。
基本的重點
挽回祭是以神為中心的,一方面是顯明神的聖潔,另一方面也滿足了祂聖潔的要求。
赦免“Forgiveness”
常用的字眼
最常用的字眼“aphiemi”,可解作「放開」“to let go, release”或「派遣」“send away”。基於神豐盛的恩典,在基督裡赦免罪人的一切罪惡(弗1:8)。赦罪徹底的解決罪人一生的罪惡,意即過去、現在及將在所犯的罪,被神完全的赦免(西2:13)。
基本的概念
赦免是神於法理上把罪人的指控除掉,而這些罪行乃是對犯罪者極其不利的。
稱義“Justification”
稱義的基礎
稱義乃是源自神的禮物或恩典(羅3:24),當人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時才宣告生效(羅4:2;5:1),而其稱義的基礎就是基督的死(羅5:9),與行為無關(羅4:5)。
稱義的概念
赦罪可算是極為負面的講法,而稱義卻是十分正面的。基於對耶穌基督存著信靠的心,凡相信祂為神的兒子及救主的信徒,便能藉著基督的寶血被稱為義了。
稱義的重點
稱義也是以人為中心的。人犯罪達不到神的標準,唯有被稱為義,人才可再次與造物主有相交。
3) 救贖的定義
錯誤的見解
許多人誤以為救贖就是等於死後上天堂的意思,其實這種見解是不夠整全的,因為神所設立的救贖,是更加完備及豐富的。保羅說:「衪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1:10)在這節經文裡,清楚讓我們看見神的救贖是包括過去、現在及將來的。
三重的救贖
過去的救贖
這乃是指到信徒於過去的日子裡,甘心樂意的在耶穌基督面前認罪、悔改及信靠衪為救主(林前1:18;林後2:15;弗2:5,8),便隨即脫離永死,免去神的忿怒,得著釋放及自由。神的救贖是全備的,叫信徒不會從祂的救恩中墜落(約5:24;10:28,29;羅8:1)。
現在的救贖
神的救贖於信徒現實的生活上產生實際的果效,救人脫離罪惡的權勢(羅6:14;8:2;林後3:18;加2:19至20;腓1:19;2:12至13:帖後2:13)。
神於信徒身上所施與的救贖,直接與信徒現今的生活有關:
靈性方面
神可以救我們脫離靈性低潮、罪的引誘、罪的捆鎖、罪的試探、不良習慣及敗壞的習慣等。
生活方面
屬神的兒女也會面對情緒低落及各種不安的感覺,如憂慮、自卑、嫉妒、憤怒及忌恨等,神卻可以救拔我們,藉著倚靠祂的救恩及所施與的大能大力,便可得勝有餘。
健康方面
主可按著衪的旨意來醫治信徒於身體上的軟弱或疾病,使我們得著痊癒(林後12:7至10)。
將來的救贖
將來基督徒便會成為完全,聖潔沒有瑕疵,如同耶穌基督一般(羅8:29;13:11;彼前1:5;約壹3:2)。意指基督徒能得著榮耀的身軀。
有些福音派的教會只強調靈魂的得贖,他們的焦點只放在罪的赦免與永生的福樂上。而新派教會則相信社會關懷,如照顧人於生活及肉體上的需要就是福音。靈恩派人士卻十分重視肉身的醫治,有時忽略了某些聖經的真理,導致嚴重的偏差。聖經明明告訴信徒,將來我們的身體必蒙救贖,得著聖潔無罪及榮耀的身體,這是我們不可輕忽的。
4) 救贖的動機
顯示神的慈愛
在行救贖的行動裡,神把歷世歷代最大的禮物賜給世人,藉此顯明祂的慈愛(約3:16)。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內,對信徒說明一個極其重要的真理,通過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證明神是愛世人的(羅5:8)。
顯示神的恩典
通過神設立救贖的方法,讓世人可知道神的恩典是何等的豐富(弗2:7),在耶穌基督未成就這救恩前世人是未曾知曉的。蒙恩得救的人深深體會及經歷到神無窮盡的恩典。藉著接受神的救恩,罪人便成為神恩典的見證人。
期望信徒行善
為何神要在罪人中施行救贖的工作呢?藉此罪人便得蒙拯救。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可成為神的兒女。神期望其兒女於生活中能行善,藉此表彰耶穌基督的美善(弗2:10)。
5) 救贖的重要
「救贖論」可算是聖經內最重要的真理,乃是新舊約聖經內的重要課題,其時間性包括過去、現在及將來。此外,神的救贖與個人、列國及全宇宙均有關連,而施行救贖的主角乃是耶穌基督。
「救贖論」是十分重要的,有些人誤以為人是要憑行為得救的,意即通過聖禮或儀式,罪人才可得蒙救贖。某些神學家錯誤地剖析聖經,以福音為革命及社會關係,把人帶進錯謬裡。
世人可否單靠自己來解決所犯的罪呢?天主教認為煉獄乃是除罪的地方,藉著煉獄教徒的罪才可除淨。根據聖經給我們的亮光,罪人根本沒法以自己的方法及力量來除罪,世人所配得的地方,就是被扔到火湖裡,接受神所定規永遠的刑罰。
神介入世人所陷於的可憐光景中,藉著賜下中保耶穌基督,替代罪人接受刑罰,為世人的罪流血捨身,信靠救主者才可蒙潔淨(提前1:15;提前2:5至6)。正確地傳講「救贖論」,聽道的人才可得救,信徒才能有效及有根有基的成長,不偏不倚地走在真理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