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列舉耶穌基督幾個不同的身份,並且加以註解。
試從福音書內找出數處有關主耶穌曾發表的重要教訓或言論。
在舊約聖經歷史裡,有三類人是要被膏油所膏的,分別是先知(王上19:16;賽61:1)、君王(撒上10:1;15:1;王上19:15至16)及祭司(出30:30;40:13)。
1) 神的先知
先知的稱號
應驗舊約
摩西預言神必興起一位像他的先知(申18:15),這個預言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就是神要興起的先知(徒3:22至24)。
雖然有人視耶穌基督為神所興起的先知,但有人持不同的態度,不肯接受祂為神的代言人(太21:11,46;約7:40至53)。有人稱主為拉比(約1:38;3:2),這並不是基於主的背景及教育程度,乃是本於祂所發表的權威性教導。
自稱先知
主耶穌自稱為先知(太13:57;可6:4;路4:24;13:3;約4:44),並且表明其工作內容乃是替神向人說話(約8:26;12:49至50;15:15;17:18)。
先知的教導
主在世上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藉著講道(太4:17)及教導(太7:29)來宣講神的話語,向人介紹神的計劃。
把握機會
當有機會時,主便於會堂的聚會裡(可1:21)、公開露天的場合中(可4:1),爭取每一時機來傳講神的說話。
沒有系統
耶穌基督沒有選定任何特定的課題或課程,當機會臨到時,祂便抓緊機會來教導群眾。舉個實例,當主在不同場合教導罪惡的真理時,有時祂會以明訓來教導,有些場合卻使用比喻(太23:13至36;太21:28至46)。
善用例證
主在不同場合、不同聽眾,使用不同的例證來講解真理(太24:40至41;路15:4,8)。
善用問題
主耶穌善用問題來回答敵對者的質詢(太22:20;22:28;22:42),靈巧地處理這些難題。
滿有權威
基督與文士於教導上最大的分別乃是權柄的差距(可1:22),祂的教導滿有能力。這是神代言人的記號,也顯明祂就是神所興起的先知。
先知的教材
在新約聖經內佈滿主耶穌的教訓及言論,其中有三處是頗具代表性的,分別是「登山寶訓」(太5至7)、「橄欖山寶訓」(太24至25)及「樓房上寶訓」(約13至16)。
登山寶訓
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這是非常難明的話,難道主是要求人靠行為得救嗎?根據聖經一貫的真理,人不可靠行為得救,罪人是憑信接受基督的救恩才可稱義。主耶穌說這話是有另外含義的。
由於法利賽人自義,以為靠死守律法便可得救,主直接了當的否定了法利賽人靠守律法稱義的方法,取而代之是要正確的解釋摩西的律法,在此,主向眾人表明神聖潔的標準,這不是得救的方法,乃是說出在彌賽亞國度裡神子民生命應有的特質。
橄欖山寶訓
馬太福音二十四及二十五章的經文與末後的日子及基督再來有密切的關係。
樓房上寶訓
這是主臨上十架前所發表的言論,在此祂叮囑信徒要彼此相愛,這乃是信徒見證祂的表記(約13:34)。此外,亦提醒信徒切勿憂愁,因為祂要為屬祂的人預備地方(約14:1至3)。主也應許把聖靈賜下,作為門徒的保惠師,引導他們的腳蹤(約14:16)。不但如此,主更宣告祂與信徒的新關係(約14:17,20)。最後,主又教導信徒禱告的法則,奉祂的名禱告便可蒙垂聽(約16:24,26)。
先知的驗證
舊約條例
於申命記內清楚說明要嚴厲地對待假先知,要用石頭把他們治死(申13:5,10)。
應驗聖經
在主耶穌的生平裡,看見祂藉著兩方面證明自己的身份:首先,通過言行來應驗祂所發表的預言;此外,以神蹟來印證其先知的職事。
主耶穌清楚把祂離世的情節宣告,甚至預告出賣祂的人,並且宣告祂必戰勝死亡(太26:21;16:21;20:19)。藉著主的言行,證明祂真是神所差派的先知(路7:16;約4:19;9:17;來1:1至2)。
2) 神的祭司
神的先知替神向人說話,而祭司則替人向神說話。
唯有亞倫的後裔才可作舊約的祭司,這條件是完全依據肉體的次序及血源上的關係。雖然按肉體而論,主耶穌不是利未人,也絕對不是亞倫的後裔,但祂可成為神的祭司,決不是依據肉體的條例,乃是根據屬天的準則:耶穌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的。
照著亞倫的等次為祭司
先前已交待過,舊約的祭司是要按肉體的條例,唯有亞倫的子孫才可作神和人中間的中保(利21)。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
主耶穌可作為祭司,有以下的幾種原因:
麥基洗德有君王及祭司兩個不同職份集合於一身,而耶穌基督也是擁有祭司及君王的身份的。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麥德洗德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7:3)。除了創世記及希伯來書外,聖經再沒有介紹麥基洗德的背景及事蹟,如同他沒有父母,又沒有家譜,亦沒有記載其出生及死亡,好像神的兒子沒有開始及結束。基督可作為祭司是基於祂是神的兒子。
亞倫及麥德洗德均是世人,而耶穌基督卻是神的兒子,祂不是按肉體的條例來承擔祭司的職分,乃是根據屬天的條例。
3) 神的君王
耶穌基督是神所「應許」及「預告」的君王,但卻被多人棄絕,成為「被棄」的君王(太8:34;9:3;11:20至30;13:53至58;15:1至20;22:15至23;約1:11;徒4:27)。這位神所立的王最終得勝,被世人所承認及接納,成為「應驗」預言的君王(太25:31;啟19: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