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列舉聖靈一些重要的工作。
恩賜與才幹有何分別?
1) 在創造萬有的工作
創世記第一章二節的「運行」可解作「孵育」,意即聖靈運行在受造之物的中間,並且把生命賜下。
舊約還有幾處的地方論到聖靈於創造萬物有分,直接參與在創造宇宙萬有的工程裡(詩104:24至26;伯26:13)。
2) 在基督身上的工作
童貞女懷孕生子
馬太福音第一章二十節:「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馬太福音書的作者清楚表明童女懷孕生子的因由,不是出自約瑟,乃是源自聖靈的工作。
此外,路加福音第一章三十五節所用的「臨到」及「蔭庇」,兩個詞彙亦與情慾無關,藉此帶出約瑟不是主耶穌的生父,表明基督是沒有地上的父親的。
為耶穌基督作證
主耶穌明確表示聖靈的降臨,是要為祂作見證(約15:26);「作見證」,即是為某人作證。
聖靈為到耶穌基督的教訓作見證,亦證明基督是從父神而來,並且所說的皆是從神而來的真理(約15:26至27)。
聖靈膏抹主基督
證明耶穌基督就是以色列人的彌賽亞及君王(約1:31;對比撒上16:6至13)。
接受聖靈的膏抹後,耶穌基督開始祂的公開事奉(徒10:38)。
藉著膏抹叫主耶穌的事奉得著能力(路4:18)。
神以聖靈的膏抹來印證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太3:17)。
基督被聖靈充滿
正如舊約以賽亞書的預告,耶穌基督的一生與聖靈有密切的聯繫(賽11:2;42:1)。在耶穌基督受浸時,聖靈如同鴿子降下,天父在天上宣告祂就是神的愛子(太3:17)。此外,主耶穌在面對魔鬼試探的事情上,路加福音有特別的記載。路加醫生強調主耶穌被聖靈充滿後,才被聖靈引到曠野接受魔鬼的試探(路4:1)。
論到主耶穌基督被聖靈充滿,這與彌賽亞完全遵行神的旨意有關。基督不求自己的好處,並且完全揀選遵行父神的旨意。路加福音書這次的伏筆,為要證明基督乃是合神心意的彌賽亞王。
與基督的死有關
聖靈在基督被獻為祭的事上,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來9:14)。在以賽亞書的預告裡,耶穌基督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賽42:1),最終這位義僕要為世人的罪孽犧牲,成為眾人的贖罪祭(賽52:13至53:12)。
耶穌基督的復活
聖靈不單與基督的死有關,並且在基督復活的事情上,亦有祂的參與(羅1:4;8:11)。
3) 在聖經默示的工作
使徒彼得清楚表示聖經內的一切預言是出自聖靈感動的;故此,信徒不應胡亂解釋(彼後1:21)。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後書內表示聖經是神所默示,成為信徒生活的指南(提後3:16)。
此外,我們看見福音書內列明不少主耶穌的言論及工作,福音書的作者忠實的把主的言行記錄下來。在參照彼得、保羅及福音書作者的見證下,讓我們看見聖經乃是父神、基督及聖靈的結晶品。
4) 在信徒身上的工作
地位方面
重生得救
聖靈叫人得著新的生命,祂是生命的賜予者。人的生產帶來肉身的生命,屬靈的重生卻帶來屬靈的生命,藉著聖靈的工作,叫信徒在肉身上得著靈性的再造(多3:5;彼前1:23;約3:6)。
使人成聖
聖靈叫人分別為聖,站在成聖的地位上,使人得蒙主的拯救(帖前2:13;林前1:30;來10:14至15;彼前1:2)。
生活方面
幫助信徒
「保惠師」“parakleton”由兩個希臘文組合而成,一個是「在旁」,另一個是「呼叫」,兩者合起來,含有「被叫來在旁邊施予幫助的一位」。作為信徒的保惠師,聖靈被呼召到信徒的旁邊,成為他們隨時的幫助。
為人代禱
信徒皆是軟弱的,不懂得怎樣禱告,聖靈便站在我們的旁邊,親自以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羅8:26)。
賜下恩賜
恩賜的定義
第一個是「屬靈的事」或可譯作「關於靈的事」“pneumatikos”。這個詞彙用來強化「屬靈恩賜」的本質及源頭,表明恩賜不是天賦的才幹。
第二個字眼是「恩賜的賜予」。這個詞彙強調「屬靈的恩賜」不是與生俱來的能力,乃是神賦予信徒的一種恩賜。換句話說,「屬靈的恩賜」是屬後天信主而來的恩賜,普通人是沒法可擁有的。
恩賜的目的
神把恩賜賜給基督徒,為要叫信徒完成其屬靈的事奉(林前12:11)。
神把恩賜賞賜給教會,叫信徒得著這特殊的裝備來建立教會,使教會成長及邁向成熟(弗4:11至13)。
恩賜的類別
使徒(弗4:11)
恩賜與職分的區別
嚴格來說,使徒的職分只落在十二位使徒及保羅的身上(路9:1;太10:1;林後12:12;徒1:21至22;林前15:8至9)。「使徒」這個詞彙,是由兩個字眼連合在一起的。一是「從」“apo”(from),一是「差遣」“stello”(to send)。合起來看,可解作「奉差遣」。
使徒的恩賜
有學者認為,唯有十二使徒才擁有使徒的職分及恩賜。神把「使徒恩賜」賜下,為要叫他們奠定教會信仰的根基(弗2:20)。一方面,教會信仰的基礎已經立定;另一方面,再沒有人可滿足使徒行傳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提出作使徒的資格,所以可以肯定說,教會再沒有使徒這樣的職分或恩賜了。
先知(弗4:11;羅12:6;林前12:10)
在廣義來說,凡為神作出口作宣講真理的人,可被稱為先知。在狹義來說,先知不單只替神宣講真理,並且預告將來,而他作出一切的宣告或預言,乃是源自神的啟示。在這世上,再沒有先知這種的恩賜,因為新約聖經已集成一書,把神的啟示告知世人;此外,教會信仰的根基已立定,神不用再把別的真理向人揭示了。
神蹟(林前12:10)
神把施行神蹟的能力賜給其僕人,為要藉此印證他們所傳講信息的真確性。當新約聖經正典已經完成,神的話語便取替神蹟的地位。可以說,神仍在世上每一個角落按著祂的旨意來施行神蹟,但卻沒有把施行神蹟的恩賜特別賦予某一個信徒。
醫治(林前12:9,28,30)
保羅早期擁有醫治的恩賜,但後期這恩賜卻沒有廣泛地使用在以巴弗提、提摩太及特羅非摩的身上(徒19:11至12;腓2:27;提前5:23;提後4:20)。至於保羅,他身上也有一根的刺,沒有獲痊癒(林後12:8至9),可見不是神的心意叫所有信徒均獲得醫治。自新約聖經正典出現後,神就再沒有把醫治的恩賜廣泛地賜下,反而讓聖經取代醫治這種恩賜,叫聖經繼續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方言(林前12:28)
新約的方言是當地一些的語文(徒2:6,8,11)。
哥林多前書及使徒行傳所記載的方言是一樣的,沒有理由可證明哥林多前書所說的方言是天使的話語。
對比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的恩賜,方言是較為遜色,可算是較小的恩賜(林前12:28;弗4:11)。
方言作為一個「證據的恩賜」“sign gift”,是短暫性的恩賜(林前13:8)。「終必停止」的一句話,是用「中間語態」“middle voice”,這是要說明,「這些恩賜會自動停止」。方言是向未信主的猶太人作見證的,當他們參與基督徒的聚會之際,聽見有人以別國的語言來說話,顯明神乃是在信徒的中間,引導他們相信耶穌基督是彌賽亞(參考以賽亞28:11至12;林前14:21至22 )。當方言的功用完結後,它便會自動停止。
翻方言(林前12:10)
意即信徒擁有替別人翻譯方言的本領,把方言翻譯成當地的語文。
傳福音的(弗4:11)
擁有傳福音恩賜的人,能有效地帶領人歸信主耶穌。也有學者認為他們能清楚宣講救恩的真理,並且多採用巡迴佈道的形式來事奉。
牧師和教師(弗4:11)
這不是兩種不同的恩賜,乃是一種的恩賜。擁有這樣恩賜的信徒引導、守衛、保護及供應群羊的需要;此外,他們也善於教導。
教師(羅12:7;林前12:28)
善於教導的人,不一定是擁有牧師職銜的教牧同工,或是擁有「牧師和教師」恩賜的人。擁有這種恩賜的人,不單愛慕主的話語,也善於講解,讓人得著建立及造就。
執事(羅12:7)
「執事」“diakonia”可譯作「服事」。擁有這種恩賜的人,善於為人服務。
幫助人的(林前12:28)
有人認為幫助人的恩賜與執事的恩賜是同樣的恩賜,其原意是「替代別人做事」“antilempsis”。
信心(林前12:9)
信徒不應單憑眼見,各人都應憑信而行(來11:1);但擁有如此恩賜的信徒,比普通的基督徒更有信靠神的心。
勸化的(羅12:8)
「勸化」“parakalon”是「來從旁給予援助」的意思。這樣的信徒能幫助別人,使這人能運用其意志來作出適切的行動。
辨別諸靈(林前12:10)
初期教會還未得著完全的啟示,即新約聖經正典還未集合成書,神藉著先知把其心意告知信徒,但為著確保信徒所接收的啟示是源自神,神便把「辨別諸靈」的恩賜賜給教會,讓他們可知道誰是神的先知,誰是偽師(約壹4:1;林前14:29;帖前5:20至21)。
憐憫人的(羅12:8)
某些信徒特別擁有「憐憫人的恩賜」,關懷貧困的人。
施捨(羅12:8)
「施捨」“metadidous”是「與別人分享」的意思。在教會內,有些信徒樂善好施,甘心樂意與人共享物質的豐富。
治理(羅12:8;林前12:28)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八節所指的,是作帶領的人。原文含有「站在前面」,意即那些作帶領及管治的長老(帖前5:12;提前5:17)。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八節的詞彙,意即「在船上掌舵」”kubernesis”。換句話說,治理者乃是團契、教會的「掌舵人」。
智慧(林前12:28)
這不是一般的智慧,乃是與神啟示有關的智慧。當聖經正典完成後,這種特殊恩賜也相繼停止了。
知識(林前12:8)
這類恩賜與智慧的恩賜有緊密的關係,它們叫人能清楚明白使徒及先知所發表的啟示,並有效地向人傳遞開去。這種恩賜與「基礎恩賜」有莫大的關連,那麼這種恩賜也應在教會歷史中消失了。
聖靈的浸
錯謬的見解
上一代浸信會神學家莫倫斯“E. Y. Mullins”視「靈浸」為加入地方教會的浸禮,其過程卻正如哥林多前十二章十三節所說,有聖靈的引導。
另一位現代浸信會神學家慕迪“Dale Moody”相信在浸禮中神把聖靈賜下,視之為「靈浸」。
靈恩派及現代「第三波」的倡導者,認為伴著「靈浸」的有說方言、施行神蹟及異能等。
著名的福音派學者多雷“R.A. Torrey” 及佈道家慕迪“D.L. Moody”對「靈浸」這真理有誤解,不幸被人錯誤地引用。多雷認為人信主時未經歷「靈浸」,也在慕迪的傳記中,說慕迪的「靈浸」是在信主後才得到的。
靈浸的特點
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信徒在信主時便可經歷「靈浸」(徒1:5;11:15至16)。
所有基督徒也可經歷得到的,沒有人是例外的(林前12:13),這是聖靈奇妙的工作,把人浸入基督的身體內。
「靈浸」絕不是經歷,乃是歷史的事實,當人認罪悔改信主一刻,便藉著「靈浸」歸入基督的身體(教會)。
聖靈印記
背景
古代人以印記賦予文件的效力;印記使掌權者的權力轉移得以生效;印記賦予權力,以保障某些東西;印記可證明文件的效用,如離婚書等。
重點
聖靈的印記強調「物主身份」,說明信徒是屬主的人,而聖靈就是那「印記」(林後1:22)。
聖靈內住
聖靈的內住是神的恩賜,把其聖靈賜給所有信徒,沒有人是例外的(約7:37;徒11:16至17;羅5:5;林前2:12;林後5:5)。
藉著聖靈內住在人心,表明我們是得救的人。換言之,沒有聖靈內住的人是一個滅亡之子(羅8:9;猶19;林前2:14)。
犯罪的基督徒,聖靈也仍住在其心中。問題就是,經常犯罪的人叫聖靈憂傷,神厭惡這樣的信徒。
聖靈充滿
特點
聖靈充滿是神作主動,為要成就祂的旨意(路1:15,41,67;徒2:4;4:8;4:31;9:17;13:9)。
信徒廣泛地受著聖靈的管治及影響下,稱之為聖靈充滿(路4:1;徒6:3,5;7:55;11:24;13:52)。
表現
結出屬靈果子的九種特質(加5:22至23),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2)。
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關注搶救靈魂的工作,必然會參與佈道的事工(徒2:4;6:3,7;11:24)。
他必定是一個明白及願意遵行神旨意的人(弗5:17)。
被聖靈充滿的人,其生命一定充滿頌讚(弗5:19)。
擁有美好的家庭生活,夫妻兒女能和睦相處,遵照真理來實踐主的教訓(弗5:22至6:4)。
5) 天賦與恩賜的比較
天賦 | 恩賜 |
藉著父母神把這些天賦賜下。 | 神所賜的。 |
在出生時便擁有。 | 信主重生後才擁有。 |
叫普羅大眾受惠。 | 叫教會受惠。 |
信徒必須將它奉獻給神,為神的榮耀而使用。 | 信徒必須為神的榮耀而使用。 |
6) 靈浸與聖靈充滿的比較
靈浸 | 聖靈充滿 |
在信徒的一生中只會出現一次。 | 重覆的經歷。 |
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前未曾出現過。 | 在舊約內也有如此的記載。 |
所有基督徒必經的歷程。 | 信徒不一定會經驗到的經歷。 |
沒法可還原的事實。 | 可失去的經歷。 |
在地位上有所改變(成為神的兒女)。 | 在能力上有所改變。 |
在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便會發生。 | 信徒可不斷經歷聖靈的充滿。 |
除了信主外,並無別的條件。 | 與順從神或真理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