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人認罪悔改歸向基督後,便成為神的兒女,信主後應否仍守律法呢?
誰是基督徒的仇敵呢?
信徒犯罪後有甚麼損失?
經常犯罪沒有悔意的基督徒有甚麼惡果呢?
1) 信徒的標準
不合聖經的講法
「錯誤完全」的學說 “False Perfectionism”
這派人士認為基督徒不會再犯罪,因為他們已脫離了犯罪的律。另一種變易的講法認為信徒的罪性並沒有根絕,乃是指他們可在某段時間內完全不犯罪。
這些均是違背真理的見解,因為這均不是源自聖經的理論。聖經所談及的「完全」,乃是指到信徒的「成熟」及「成長」等。真正的完全唯有待信徒在復活後,得著榮耀的身體才可實現。
「反律法派」的學說 “Antinomianism”
他們認為基督徒不應再受著律法的捆綁,這種講法可導致放縱情慾。有人以這為基督徒自由的別名,如此作是絕對不合宜的。
基督徒應彼此擔當別人的重擔,活出「基督的律法」來(加6:2)。可見人家強說信徒不應守律法的講法,是違背聖經一貫的教導。不錯,人不靠遵守律法來得救,但沒有人可把神的律法刪除,以自己的見解或標準來取替神話語的權威。
合乎聖經的講法
神既是聖潔的,屬神的兒女應行在光明中,以真理的教導及指標,盡量活出主的聖潔來,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2) 信徒的仇敵
世界
撒但為世界的頭目及控制力量的源頭,牠藉著假冒來迷惑眾人。魔鬼利用多種方法叫信徒軟弱跌倒,其中也使用一些黑白不分、模糊不清的東西來對付人,叫人難以面對及回應。
肉體
概念
肉體乃是潛藏於人心中的罪惡之律。有學者視罪性與肉體為同一樣的東西。聖經說,肉體有其工作(加5:19),以慾念為特色(加5:24;約壹2:16),可把信徒捆綁(羅7:25),在它裡面一無是處(羅7:18);藉著與基督聯合,於主所賜的新生命裡顯出肉體的衰壞及無用。
控制
靠著確信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的真理,讓主耶穌在信徒心中居首位,使肉體不可為首。得勝的秘訣不是根絕肉體,乃是順著聖靈而行(加5:16)。
魔鬼
已定的計謀
撒但用盡一切的方法來迷惑及對付人,為要叫人永遠的走迷,使信徒一生跌倒,這就是牠的目標及計謀的內容(參考林後2:11;弗6:11)。
頑強的鬥志
撒但擁有堅強的鬥志,不斷尋找機會來指控人,使人敗落(彼前5:8)。
靠主的策略
基督徒均要面對一場非常厲害的屬靈爭戰,沒有人可幸免,我們切勿不可輕忽魔鬼的能力,唯有倚靠主才可得勝(約壹4:4;猶9)。
3) 犯罪的刑罰
偶然被罪所勝的人
痛失相交
犯罪的基督徒痛失與神的相交,打岔與神的關係(約壹1:3;1:6至7)。
痛失喜樂
耶穌基督把天上的喜樂賜給信徒,叫我們在衪裡面得著滿足的喜樂,但若我們犯罪,便叫我們失去這些非一般的喜樂(約15:11;加5:22)。
痛失同在
信徒本可與主同行在光明中,但假若這人犯罪,便叫他自動放下這種特權及福分,把他扔在黑暗中行走(約壹1:6;2:10)。
攔阻禱告
基督徒本可坦然無懼地進到主的跟前,憑信心來求告衪;若信徒犯罪,罪就成為阻隔,攔阻這人的禱告直達主的寶座(約壹3:19至22)。
經常犯罪的基督徒
各類刑罰
信徒慣性的犯罪,不單惹神的怒氣,也招致神的刑罰,而疾病乃是其中的一種刑罰而已(來12:5至11;林前11:30)。
逐出教會
經過勸戒及警告,教會應把屢勸不改,毫無悔意的人逐出教會(太18:17;林前5:1至13)。
肉身死亡
對於屢勸不改的信徒,在行使神的旨意及權能中,衪可敗壞某些信徒的肉身,叫他們死亡(林前11:30;約壹5:16)。
4) 預防的辦法
父神的說話
把聖經的真理藏在心中,乃是預防信徒犯罪的最佳妙法之一(詩119:11)。
基督的代求
耶穌基督於天上為眾聖徒代禱,使我們不會掉進罪惡的網羅裡(來7:25;參考路22:32;約17:15)。
聖靈的內住
與基督的關係
藉著聖靈的內住,表明基督徒乃是屬乎耶穌基督的,與主擁有密切的關係(加5:16至26)。
作教導的工作
神藉聖靈向信徒顯明真理,並且讓我們可認識這位天上的至高者(林前2:10)。聖靈在信徒的心中作教導的工作,叫我們可分辨好歹。
引導信徒禱告
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歎息,並且按照神的旨意來替聖徒禱告(羅8:26至27)。在信徒禱告的事情上,聖靈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衪親自引導我們發出合神心意的禱告。
5) 補救的辦法
基督徒犯了罪,有何解決的辦法呢?認罪乃是唯一的方法,除此再無別法(約壹1:9)。這不是單單以口來重述其惡行,乃是以神的眼光來看這罪行。深信一個真心認罪的信徒,其背後是會存著悔改的心,甘願立志改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