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會的真義

初期教會與現今教會有何最大的區別?

普遍人對教會有何認識?試指出其錯誤之處。

教會應有甚麼特質?

甚麼是教會?試給它一個簡單的定義。

1) 語彙的溯源

外國語文的溯源

英文「教會」“church”這個詞彙,與蘇格蘭文的「教會」“kirk”及德文的「教會」“kirche”有關,這三種語文的「教會」均從希臘文而來,意即「屬於主」“belonging to the Lord”。

新約聖經的溯源

希臘文「教會」“kuriokos”這個詞彙,在新約聖經出現了114次,其中有3次出現在福音書內(太16:18;18:17),而111次則出現在別的書卷內。

在馬太福音內,第十八章十七節的經文,乃是指到猶太人集會,完全與新約聖經所論到基督徒的教會無關。而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八節的經文,乃是主耶穌預告教會的出現,基督的教會是衪戰勝死亡、復活升天後,於五旬節聖靈降臨時才被建立的(徒2:1至42)。

希臘文「教會」“ekklesia”這個字眼,由兩個眼睛組成,第一個是「出」“out”,第二個是「呼喚」“called”,直譯為「呼之出來」“called out of”。此字在新約共有兩個不同的基本用途,一是非專業用語,另一是專業用語。在非專業用語方面,這字可解作「群眾」(徒19:4,32;7:38)、「集會」(徒19:39),它分別可以用在政治性或宗教性的集會上。在專業用語方面,這字通常用來形容新約時代的基督徒集會,或用來形容普世性的教會(太16:18;弗1:22至23;西1:18)。

2) 教會的定義

普遍世人的定義

據中文百科大辭典的第一個解釋:「奉同一教義的信徒團體,為了參加神聖的祭祀儀式,常聚會於一公共神聖的建築物內。如羅馬教會、希臘教會。」

據中文百科大辭典的第二個解釋:「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信徒總稱,在《新約全書》中亦稱教會。」

神學學者的定義

據華人神學家任以撒牧師說:「『教會』是一個籠統的名詞,有時是指一群基督徒在某一地點的聚集,如家庭教會(羅16:5;西4:15);有時是指地方教會,如加拉太的教會,或哥林多的教會(加1:2;林後1:1);有時是指整個的教會,即當時在地上的全體教會(林前12:28;提前3:15至16;太16:18);而最廣泛的範圍則是包括一切過去、現在、和未來屬於神的信徒(弗1:22至23;3:21;西1:18)。」

3) 教會的形態

地方教會

強調其地方性

在新約聖經內,「教會」最常用的意思,乃是指一群基督徒集合在某地方的聚會。在新約聖經裡,我們看見耶路撒冷有教會(徒8:1;徒11:22),在小亞細亞有教會(徒16:5),在羅馬有教會(羅16:5),在哥林多有教會(林前1:2;林後1:1),在加拉太有教會(加1:2),甚至連腓利門的家中也有教會(門2)。

與建築物無關

新約聖經論到早期的信徒時,清楚說明他們沒有固定指定聚會的地方或建築物,反之告訴讀者,初期教會的信徒經常在家中聚會。他們集合一起時,便一同敬拜(林前11:18)、交通(徒2:45至46;4:31)、教導及作差傳的工作(徒13:2;徒15:3)。

不少人視「教會」為一座建築物,甚至連一些基督徒也會持這種見解,把「教會」變得物質化,使「教會」變得冰冷。「教會」乃是基督徒的組合,彼此肩負著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作耶穌基督復活的見證人(徒1:8;1:22)。

普世教會

不能看見的教會

雖然有些神學家不贊同把教會視作「無形」或「不能看見」“invisible church”的理論,但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及約翰加爾文卻接納這種講法。

神學家把「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有所區別,「地方教會」乃是指一群在特定地方聚會的基督徒,而「普世教會」卻是一切凡從聖靈而生、接受聖靈的浸禮、歸入耶穌基督身體的人(林前12:13;彼前1:3,22至25)。

無形教會的本質

耶穌基督為教會犧牲,藉此建立祂的身體。耶穌基督乃是教會的元首,不單指引教會,也要在其中居首位(弗1:22至23;西1:18)。教會乃是「祂的身體」,這不是指某處地方的教會,而是指普世的信徒(弗1:23;西1:18)。聖靈把信徒合而為一,歷世歷代的基督徒,不再分猶太人或非猶太人,兩者均被主連成一體,不分彼此(加3:28;弗4:4)。

歷世歷代的信徒

浸信會神學家史特朗說:「基督的教會,從廣義講,就是天上地下各時各代的全體重生者。」(太16:18;弗1:23;3:10;5:25;加1:18;來12:23)。成為某間教會的教友或會友,不能叫人得救,最重要的是,人是否真心認罪、悔改及歸向基督。唯有真心接納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才可重生,這樣才叫他成為「普世教會」的一分兒。

簡單來說,「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最大的分別,「地方教會」是有地域限制,也有時間限制的,而「普世教會」卻完全沒有這些制肘,因為「普世教會」乃是指凡信奉耶穌基督為神的兒子及獨一救主的人,即歷世歷代的基督徒。

4) 新約的教會

綜合新約聖經對教會的註解,我們可以作出三個明確的宣告:

天上地下只有一個普世的教會,乃是歷世歷代基督徒的組合。

世上有許多不同的地方教會,大家均是以耶穌基督寶血所買贖的信徒,散居於世界各處。

地方教會乃是肉眼可見的,乃是信徒所參與事奉及聚會的地方。

5) 教會與宗派

天主教教會

據天主教神學字典的定義:教會乃是「神性的組織,其會員從各族各國而來,他們享有同一的信仰,彼此使用同一的聖禮來成聖及得救,各人皆由聖彼得的繼承者仁慈地管理,他就是基督的中保、教宗…。」

英國聖公會

參照聖公會三十九條條款的第十九條,它是如此說:「無形基督的教會是擁有信心的會眾,在此傳講神純正的話語,並且按照基督的法令正確的主持聖禮。」

改革宗教會

「大公或普世教會,乃是無形的,包括一切被揀選者…有形的教會,在福音之下,也是屬大公性或普世性的,乃是普世各地信奉真實信仰的人,其中包括他們的兒女…。」

浸信會教會

浸信會於1646年所發表的信條指出:「教會乃是一群能看見的聖徒,被神的話語及神的聖靈呼召及分別出來,有形的為福音的信仰作見證,藉受浸歸入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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