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從聖經裡找出有關三一真神創造萬有的經文。
根據你個人的見解,神創造萬有的六日過程裡,一日是否就是指現今的二十四小時呢?
為何創造論那麼重要呢?
1) 研究真理之因
聖經多次的提及
從舊約到新約,創世記提及有關創造的事蹟,約翰福音也不例外,希伯來書也是如此,啟示錄內同樣提及有關神創造的事例(創1:1;約1:1至3;來11:3;啟4:11)。
教會歷來所看重
在使徒信經的首句宣言中:「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可見初期教會也是看重神創造萬有的事實。
與其它真理連繫
神既是美善、沒有罪污的主宰,為何所造的人竟然會犯罪呢?創造論與其它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連繫在一起,正確地探討創造論,可讓我們更準確來剖悉其它相關的真理。
世界宗教的觀念
某些人誤以為基督教與印度教於根源上有類同的地方,如在創造論的看法:在印度教經典之一的優波尼沙“The Upanishads”中,提及在這宇宙裡有一位婆羅門或梵天“Brahma”,乃是某種近乎神的存在,雖然是自存、無限、無所不在、真實,但卻是沒有位格的,唯有他才是真實的,其它一切則是馬耶“Maya”,意即虛幻之象;並且印度哲人盼望可藉著默想與梵天合而為一。
認識聖經所談及的創造論後,便清楚了解基督教的創造觀與印度教的完全不同,與它劃清界線。
與科學對話之途
接受進化論的學者試圖把聖經所倡導的創造論推翻,在歷史中聖經多次的被人惡意的攻擊。假若神的兒女好好的裝備,明白聖經所教導的創造觀,我們便可與不信聖經卻迷信科學的朋友對話了。
對抗新派的途徑
不少新派學者懷疑聖經的史實,否定宇宙是從神而來的講法,甚至接受進化論的謬論,可見基督徒有必要明白創造論的真理。
2) 創造論的內涵
源自三一的真神
唯有能創造及統管宇宙萬物一切的才是真神。聖經告訴我們,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乃是三位一體的真神,父神、耶穌基督及聖靈一同參與創造的奇工裡。經文根據:父神(創1:1;賽40:12;44:24;45:12);基督(約1:3;林前8:6;;西1:15至17);聖靈(創1:2;伯26:13;33:4;詩104:30;賽40:12至 13 )。
源自神的自主權
有些接受泛神論的哲學家,如斯賓挪沙“Spinoza”及黑格爾“Hegel”,認為萬物仍不斷在進化中;換言之,相信宇宙萬物是被動的,意即神乃是被動的創造萬有。
聖經明說,神是根據祂的旨意來創造萬有的(弗1:11;啟4:11),祂既是自足的,就不用倚靠外在的環境因素來執行祂的旨意(伯22:2,3;徒17:25)。
創造乃是暫時性
神是自有永有的主,祂是永恆的主宰,至高者在永恆裡創造萬有,被造之物不是永恆的,是有始有終的。在歷史裡,有不少人如俄利根“Origen”、索迪斯“Scotus”、爾利珍尼拿“Erigina”、羅夫“Rothe”、多拿“Dorner”及費底拿“Pffeiderer”,卻認為萬有與神一樣均是自永恆就有的。聖經並不是如此宣告,這是嚴重違反真理的教導。
萬有不但有其開始,也有其終結。於末後的日子,即神所定的日子裡,天地皆要被火銷化,新天新地才出現在人間(彼後3:12至13)。
創造物源自無有
三個有關的字眼
有關「創造」的字眼,有三個字眼分別在舊約內交替地使用(創1:26,26;2:7)。
「造」“Bara”
原先是指分離、切割及分開的意思。
此外,還有制作、創作的意味。
更廣泛的含義,就有生產、產生及再生的意思。
這字眼雖然沒有由無生有的意思,但卻與神的管治及工作有關,並且不用在人的作為上(賽45:7;耶31:22;摩4:13)。
「做」“Asah”
即作或做的意思。普遍是解作幹、做、生產或製作等。
「製」“Yatsar”,含有從已有的物質來製作的意思,如同陶器以粘土製造陶器一般。
源自無有的意思
「源自無有」“Ex Nihilo”,即「沒有使用先存的物質」“Without the Use of Pre-existing Materials”;換句話說,神創造宇宙萬物,不需使用先存的物料。
源自聖經的根據
創世記清楚宣告神是宇宙萬物的創造主,祂不用藉著已存在的物質來造大地(1:1),詩篇的作者也是如此的宣稱(詩33:6,9;148:5),最強而有力的一節經文,就是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三節的話,「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著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與神分開卻連繫
大地與神分開
泛神論說,神就是宇宙萬物,萬物與神不可分開,聖經卻清清楚楚的反對這種謬論。以下列舉其中的四種理由:
神的話表明神與其創造物是分開的(賽42:5;徒17:24)。
聖經明明宣告神的不變(詩107:27;瑪3:6;雅1:17)。
在舊約內已把造物主和萬物劃清界線(詩90:2;102:25至27;103:15至17;賽2:21;22:17)。
在新約的亮光下,世界已被玷污,伏在罪的權勢下,至聖潔的主是與它分開的(羅1:18至32;約壹2:15至17)。
大地卻倚靠神
神是萬有的主,無處不在(詩139:7至10;耶23:24);此外,以弗所書告訴我們父神是眾人的父,祂是超乎眾人之上,卻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4:6),讓我們認識「神的超然」“Transcendence of God”,亦藉此叫我們明白「神的內住」“The Immanence of God”。
神創造萬有後,讓它伏在自然律下自由的運作,不會隨便干予,但會按祂的旨意介入,施行神蹟奇事,證明自然神論信奉者的概念是極其錯謬的,神沒有於創造後不顧而去。神是仍然聯於宇宙萬物,看顧及保守大地的。
創造萬有之目的
不是為人之故
遠古的哲學家如柏拉圖“Plato” (427-347 B.C.)、塞尼加“Senecca”(4 B.C.-A.D. 65)認為,由於神是美善的,所以創造宇宙萬物,祂很想與被造之物溝通,所造之物的快樂就是祂關注的焦點。不少基督徒,甚至神學家也接受這種講法。
在聖經的亮光下,這講法實在值得商榷,因為它不能符合以下幾個真理的原則:
雖然神是美善的,但決不可說,沒有萬有祂就沒惠及的對象。
神既是至高的,絕不會為被造之物而存在,因為祂是自足的主,不需外在的事物給祂滿足。
表彰祂的榮耀
神藉著所造之物達到祂的目的,表彰祂的榮耀(詩19:1)。神學家艾理遜“Millard Erickson”以約拿書的信息為例,除了約拿外,所有的人、物及天氣等均聽從神的指令。在宇宙萬物裡,皆有遵行及滿足神旨意的地方,沒有生命氣息的事物,順從大自然的規律,機械式地遵行神的旨意。有生命氣息的人類,則有自由,按著自己的取向來聽從,藉此榮耀神。
3) 創造論的次序
在創造的過程裡,我們看見物質及靈體的分別,神照著祂的形像及樣式來造人,以地上的塵土,把生氣吸入亞當的鼻孔,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此外,女人夏娃是從男人而出的,看見神創造過程特有的次序(創1:26;2:7;2:18至25)。在這事例中,首先我們看見物質的誕生,然後經神的吸氣,人才成為活物,人乃是物質及靈體的結合。
此外,在生物學上,有稱為「遺傳定律」“The Law of Genetics”,動物或植物可藉著配種,產生新的品種,雖然這些品種在起初並不存在,但神也是其主宰,因為祂乃是萬有的源頭。神容讓人管理大地,生產新的品種,但創始人始終是祂自己。
4) 神學上的重要
神使無變有
接受「二元論」的學者認為宇宙裡均有兩種定律,第一個律乃是神,第二個律就是現存的物質;神便藉著現存的物質來創造萬物。聖經明說,神的創造是無變為有的,推翻了以上所提及的謬論。
獨特的創造
藝術家及工匠均需要物料來發揮他們的才華,他們的產品有賴外在的物質。神所創造的,十分獨特,祂不用依賴外在的東西而只按著自己的意願。
創造的美善
在創造的過程中,分別共有五次,神看所造的為美好(創1:10,12,18,21,25);並且造人後,耶和華視所造的甚好(創1:31)。可見神所造的,完全是美善的,沒有絲毫的邪惡在內。 根據聖經的啟示,讓我們看見人本是良善的,未曾犯罪前,人的肉體是美好的。
世人的責任
聖經所啟示的創造觀,讓我們看見物質是美好的,萬物也本是好的,人決不可推御責任,犯罪便要承擔後果及刑罰。
基督的人性
有些人認為肉體及物質均是邪惡的,以致推斷耶穌基督是沒有肉身的,並且否定「道成肉身」的真理。
由於對物質及肉體錯誤的見解,不少人發明了許多古怪的教義或規條,比方如禁戒情慾或某類食物等。
正確的明白創造論,可讓基督徒準確地明白「道成肉身」的真理及實踐信仰。
彼此皆兄弟
神創造萬物,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也是源自祂,藉此讓我們知道一件事,就是世上所有的人皆屬乎同一的血源,彼此都是兄弟姊妹。現今人彼此敵視,甚至傷害對方,明顯是自相殘殺,乃是變相的家變。
否定一元論
某些「一元論」的信奉者,接受宇宙乃是神的「生出物」“Emanation”,意即宇宙萬物乃是神的延續。
聖經明說,神與萬物有別,祂乃是超乎萬有,統管萬物的主宰,創造論明明的推翻了這種「一元論」的學說。
5) 創造論與科學
有關地球的實際歲數,有人說是六千年,亦有科學家說是五十億至六十億年,甚至更長的年日。在基督教的陣營中,學者試圖解釋地球的歲數,便開創了以下五種不同的理論:
「時溝論」的學派(有華人學者譯作「間隔論」“Gap Theory”)或稱作「重造論」“Re-creation Theory”)。
這派學者認為第一章一節與第二節中, 相距了一段頗長的時間,他們的理論是建基在以下的一些論據上:
在創世記頭兩章聖經內,分別用了兩個不同的字眼來描寫有關萬物的起源,第一個是「創造」“Bara”,第二個是「重造」“Asah”。引伸地球是經修葺才成為現今的樣子。
「黑暗」(1:2)常暗示與魔鬼有關,暗示撒但昔日曾發動的叛亂。
「地是空虛混沌」應譯作「地就成了空虛混沌」,指原本並不是這樣的,這是與魔鬼的叛變有關,他們認為由於魔鬼及墜落的天使的叛亂,神便藉著洪水審判世界,以致地成了空虛混沌(參考賽14:9至17;耶4:23至27;結28:12至18)。
這派聖經學者認為在首 四日中,只有「重造」這字眼,一直沒有「創造」任何東西 ,直到第五日及六日,神才「創造」了動物及人類。
他們認為「遍滿」含有「曾經遍滿」的意思(創1:28),意即神未創造人類 前,天使是掌管地球的。
反對「時溝論」的學派
「空虛混沌」不一定是解作 「審判」,在聖經內多數是指作「無生命及空無一物的空間」(參考伯28:17;申32:10。)
「地是空虛混沌」的「是」字,在摩西五經出現了264次,其中有258 次皆譯作「是」,而不是譯作「成了」,他們相信譯作「是」更為正確。可參考約拿書 3:3。
「創造」及「重造」在其中是交替的使用,表明這兩個是同義字。舉例說:
「神造出大魚“bara”…。」(1:21)
「於是神造出野獸“asah”…。」(1:25)
「按我們的樣式造人“asah”…。」(1:26)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樣造男造女“Bara”。」(1:27)
「黑暗」(原文編號2822)不一定是不好的,因為詩篇一百零四篇第二十及二十四節,也用這字眼。
「遍滿」(原文為“Male”),通常是解作「去充滿」(出40:34;王上18:33; 詩107:9),並沒有「曾經充滿」的意味。
「時溝論」不能解釋以下的問題:
違反科學的問題
「時溝論」雖然嘗試解釋地球的歲數不只數千年的理論,盼望可緩和 「進化論」的攻擊,但它違反了熱力學的第二定律,叫這理念不合科學。
註解
「熱力學第一定律」“The First Law of Conservation or the Law of Energy Conservation”:認為能量可從某形態轉到另一形態去,但能量是不可被創造或毀滅的;這學說引伸宇宙是沒有可能自存的。「熱力學第二定律」“The 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 or the Law of Energy Decay”:認為任由某系統自然發展下去,它會從有條理的狀態轉到一個沒有條理的狀態之傾向:這定律否定了進化論的可能性。
違反真理的教訓
若這道理是真確的話,那麼始祖亞當及夏娃便要活在一個巨大的動物化石墳場了。保羅在羅馬書5:12 及 8:20至22明說人的罪帶來死亡,連動物也不幸免。
不按字面的意思
創世記第一及二章,應按字面的意義。第一節主要是說,神告訴讀者祂作了甚麼,意即創造宇宙萬物的工程;餘下的經節則讓我 們知道,祂如何成就創造世界偉大的工作。
「洪水理論」“The Flood Theory”
這派學者認為由於洪水淹沒大地時,發出巨大的力量,大浪把許多不同形態的生物捲入其中,最終這些物質被巨浪把沉澱物壓成岩石,他們相信地球只有數千年的歷史。
「理想時間論」“The Ideal-time Theory”
接受這種學說的人相信神以六日來創造地球,雖然萬物看來有幾十億年的歲數,但其實只有很短的年日。
「以時代為日論」“The Age-day Theory”
這派學說的倡導者,認為希伯來文的「日」“Yom”,雖然慣常是指現今的二十四小時為一日,但卻有例外的情況,意即在創造的六天時間,可指六個不同的時代,他們相信神用了很長的時間來創造萬有,並且認為這是符合地質學及化石物所提供的資料。
「以圖像為日論」“The Pictorial-day Theory”
學者推斷神使用圖像來向摩西解釋創造的事蹟,其重點不是時間性的先後,卻是邏輯性的排列。他們相信,也許神以六個不同的圖像向摩西說話,亦有可能是摩西把所得的信息重組,成為六個不同的段落。
6) 創造論與應用
神所造的萬有既是美好的,那麼所有被造之物均有其價值。作為神的兒女,存著保護自然環境生態的心態,我們應好好的照顧大地,成為忠心的管家。
神才是宇宙萬有的主人翁,擁有大地的主權。現今世人拿取「安樂死」合法化,科學家探索「複製人」的可能性,父母渴想通過「優生學」的科技來製造超人等,是否已越軌、甚至搶奪了神應有的位置呢?
從創造的真理裡,我們應好好的追尋,更明白了解神在創造奇功背後的目的,比方如神造男造女的目的,乃是二人成為一體,組織家庭,生養兒女,照顧大地,清楚否定了同性戀倡導者的學說,也判定男女的婚外情為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