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從詩篇19:1至6,找出神在宇宙中向人的啟示。
在宇宙萬物中,你可以看見神那一方面的屬性呢?
哲學家及形而上學家推斷物質宇宙形成的四個可能性:第一,大自然構成的過程是永恆的,並且其形狀於永恆裡已存在了。第二,雖然物質已在永恆裡存在,但其現今的構成及形態則仍在自由的發展中。第三,物質是永存的,但其擺設及條理卻是本自神的工作,哲學家如帕拉圖及亞里斯多德,均倡導這種講法。第四,物質乃是被神創造的,由無至有,藉著造物主的能力而產生的,這正是與聖經的創造論相同。
1) 「因果論」“Cosmologic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宇宙萬物的一切,乃是一種現象或結果,足以顯示其中的因。宇宙論又名「因果論」“Aetiological agrument”,證明有神的存在,並且 祂就是萬物的第一因“First Cause of All Things”。
這派學者認為宇宙是不會無緣無故突然地存在的,萬有的存在,就有使它存在的大能,此大能就是神。他們推斷,「果」就是宇宙,而「因」則是神,祂乃是自有永有的「因」。
代表人物
柏拉圖可算是這學說的鼻祖,其門生亞里斯多德則把它發揚光大。此外,還有奧古斯丁、安瑟倫及亞奎那等繼續演釋這種理論。
理論假設
根據這種理論的邏輯思想,它最少有三種不同的假設:
一切的結果都有其成因的。
其果是靠因而存在的。
大自然不是由自己而生的。
經文根據
詩篇十九篇第一至六節
藉著創造之物不斷地向人發出啟示(19:1至2)。
啟示的中心乃是天和大地(19:4)。
啟示的特質是不藉著言語,乃默默地向人發出信息(19:3)。
其啟示是包括所有地方,亦向所有人等宣告信息(19:4至6)。世上大部分人均可看見日出日落的大自然景象,即使眼瞎的人也可感受到陽光所發出的熱力(19:5)。
在這啟示裡,含有兩層的要點:第一,把神的榮耀向讀者介紹;第二,將神的偉大宣告出來。
羅馬書第一章第十八至三十二節
這段經文主要強調神的忿怒,這是基於人拒絕神向人發出的啟示,其實人本可藉著所造之物來認識神的存在及大能,但竟故意的抗拒;故此,惹動了神的怒氣。
神發怒的對象
第十八節把神的忿怒介紹出來。神的怒氣傾倒在那些不虔不義者及阻擋真理的人(1:18)。
神發怒的原因
人不單不接受真理;此外,還把真理扭曲,為自己增添許多的偶像(1:19至23)。
神發怒的後果
由於人拒絕從神而來的普通啟示;故此,神就任憑他們犯罪(1:24,26,28)。即神把他們交在罪惡的權勢下。這不是消極的做法,乃 是神對人的刑罰之一。
信仰辯證
比方如某人在音樂會中,聽見小提琴家的演奏,雖然他一生都沒有遇見過製造小提琴的工匠,但心裡卻深信這發出美麗音色的樂器是出自工匠的手,絕對不會接受它是自有永有的;同樣,人應接受世上是有造物主的存在的。假若人相信宇宙萬物不是由神創造而成,並且推斷是自然演變而來的話,這樣的人,其信心之大,甚至超越一個相信神創造萬有者的信心。
2) 「目的論」“Teleologic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在宇宙萬物中所看見的排列、設計等,讓我們推斷出一個結論,就是必定有一位設計師的存在。
目的論指出凡在一個有秩序的系統、組織中,維持秩序必先有管理的規律,不但顯出其特殊的設計,也宣告其創造萬有的目的,同時亦顯示出這是源自極高的智慧及能力,意即創造及統管萬有者必定是神。
代表人物
首先倡導這種學說的是貝利“William Paley”(1743-1805),他於1802年發表這種理論,並且以手錶的存在就證明有手錶匠的最佳例子,藉此引伸宇宙必定有神的存在的學說。
2) 「本體論」“Ontologic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簡單來說,這種理論可有三項的聲名:
人類均有至高者的概念。
這種至高者的觀念既存在人的心內,表明至高者必定存在。
存在的想法已包含在至高者的觀念內;故此,至高者是必然存在的。
代表人物
首創這種理論的是中世紀哲學家安瑟倫“Anselm”(1033-1109),隨後得到笛卡兒“Descartes”(1596-1650),斯賓挪沙“Spinoza”(1632-1677),利納斯“Leibniz”(1646-1716) 等人相繼採納。
經文根據
可以借用說明這理論的經文有傳3:11,羅1:21及約4:24。
信仰辯證
如中國人說:「舉頭三尺有神明」,這正是與本體論講法相似的理念。
3) 「道德論」“Mor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道德論與本體論大同小異,也是從人的天性中來找出數據,藉此用來證明神的存在,這派人士就以存在人心裡的道德觀念,即人賦有的「是非之心」,推斷只有人才有這種的特質,以致成為證明有神存在的根據。
代表人物
這種學說由德國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提出,近代不少學者,如諸賓爾“Elton Trueblood”及路易斯“C. S. Lewis”所接受。
經文根據
相關的經文可參照羅1:21,2:14至16,傳3:11,箴20:27及太5:48。
信仰辯證
普遍人皆會被自己的良心控訴,覺得作了一些不應作的事,便耿耿於懷,感到非常內疚。誰把這種天性或本質放在人類的內心世界呢?乃是出自神的手,把它種植在人心內,證明世上果真有神。
4) 「理性論」“Ration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理性論與本體論、道德論也屬同一類,以人與生俱來的特殊本能來說明神的存在,此理論則以人的理解力、思考力作為重點,推斷這是神賜給世人的,藉此證明神的存在。
代表人物
這種學說復得本體論學者的採納,如笛卡兒、史賓納沙、利納斯等。近代不少學者,如克根“S. Hackett”、奇勒“G. Clark”、凡天 “C. Van Til”,亦接受這種學說。正如高登神學院奇勒教授“G. Clark” 說:「神、聖經、邏輯是分不開的。」
經文根據
可以用來支持理性論的經文可有四處,分別是羅1:20,徒7:17;林前2:11及伯32:8。
信仰辯證
在二十世紀裡,人類均有重大的發明,藉著飛機及火箭的發明,人類不但可翱翔萬里,甚至可踏足月球,通過現今先進的科技及電腦,人可在極短的時間內與別人溝通及接觸。人既擁有高度的智慧,這必然是源自一位極有智慧的神。
5) 「人類論」“Anthropologic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古今中外人皆有敬拜神的意識,又擁有分別是非的本能,並且具有足夠的理性來領悟神的存在。亦稱為「普世論」。
代表人物
普遍來說,這種理論亦為本性論、道德論、理性論的學者所接納。
信仰辯證
那些自稱為無神論者,很難去解釋以下的幾種情況或現象,就是不論來自不同文化及民族的人,均有神的觀念;此外,也藉著良心來判別是非,這些共通點便足以證明神的存在,祂乃是萬物的本源。
6) 「啟示論」“Revelational Argument”
理論簡介
這派學者強調一件事,就是神先作主動,把自己向人介紹。這種理論可分為兩類,一是自然啟示,即藉著宇宙萬物及 現象來向人啟示;二是自然啟示,乃是通過聖經及超自然的事物來向人說話。換句話說,普遍這派學者是接受神蹟奇事的。
經文根據
有關啟示論的經文,可參照創1:1,詩19:1,約1:18及來1:3。
信仰辯證
以上六種的學說,均是根據邏輯及推理。我們不可低估人類的智慧,但另一方面,卻不可過份推崇人的理智;故此,啟示論是可補其它理論的不足,人不單帶有罪性,而且智慧是很有限的,若只靠人的智慧及悟性來判別神的存在是可以有偏差的。唯有神主動向我們介紹自己才是最準確的方法。
7) 結語
藉著大自然裡的普通啟示,人類可以對神有以下八種最基本的認識:
神的榮耀(詩19:1)。日出日落,均是喜愛大自然人士所觀看的景象,這些景象實在榮美,世上沒有人可以把它複製,顯出神是極其榮耀的。
神在創造宇宙萬有所施行的能力(詩19:1)。宇宙之大,科學家窮一生的精力也無法可以測透。建造一間房子要花上許多時間及精力,何況創造天地萬有呢?神在創造中所施行的能力,真是浩大。
神的至高無上(羅1:20)。不少人稱以人手所造的神像為神,嚴格來說,牠們不是神,因為牠們是被造的,唯有創造及統管萬有的主宰才可被稱為神,祂是至高無上的。
至高者神聖的本質(羅1:20)。在大自然的景象中,看見其威力;其力量之大,叫人驚嘆,甚至叫人畏懼。從風浪、暴風、地震中,顯出至高者的能力,並且發現祂是極其神聖的。
神在宇宙萬物裡的供應及看顧(徒14:17)。在某些國家裡,其天氣是四季分明的,冬天過去,春天又來,萬物再次顯出欣欣向榮的景象。沒有園丁或管理野外的花草,雖無人打理,卻再現生機;這是證明造物主在大自然裡及時的供應及看顧。
神的美善(太5:45)。神沒有偏待人,把日頭照好人及歹人,也將雨水賜給義人及不義者,看見神的美善。
神至高的智慧(徒17:29)。在宇宙萬物中,上至高天,下至深海,看見神於萬事萬物的特殊設計,把神的智慧顯露無遺。
神的存在(徒17:28)。在大自然的啟示裡,萬物井井有條,各按規律而運行;最合理的解釋及結論,就是世上必定有神的存在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