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耶穌基督要取上人的肉身,有何特別的用意呢?
基督徒可否不接受耶穌基督乃是從童貞女馬利亞而生呢?
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所記述的家譜有何分別呢?為何有這樣的分歧呢(太1:1至17;路3:23至38)?
1) 神學的定義
「道成肉身」“incarnation”,即「成為肉身」“in flesh”的意思,這乃是永恆神的兒子藉著童貞女降生,取上額外人性的本質。這樣卻沒改變或玷污神兒子的神性本質。
雖然「成為肉身」“incarnation”這神學的詞彙沒有出現於新約聖經內,但卻是聖經明確的教訓。使徒約翰說:「道成了肉身」(約1:14)及「成了肉身」(約壹4:2;約貳7)。「成為肉身」,即三一神的第二個位格,藉著降世,耶穌基督取了人的本性,但祂的人性是全無罪性的(羅8:3)。
2) 聖經的預告
神人的預告
「全能的神」(賽9:6),原文乃是由兩個字眼組成的:第一個是「神」“El”;第二個是「英雄」“gibbor”。第一個詞彙,明顯是指彌賽亞的神性而論的;第二個字眼則與人性有關。
「以馬內利」(賽7:14),不單是指神對百姓的看顧及保守,在上文下理更含有藉著這童貞女所生的孩子,把神帶到百姓的中間。
童貞女生子
被新派神學家反對
不少新派神學家極力反對這個聖經的真理,他們斷定「童女」“almah”(賽7:14),應解作生理成熟及適婚的少女,卻沒有童貞女的意思。他們認為假若以賽亞先知要帶出這個意思的話,便該使用「童貞女」“bethulah” 這個字眼。
雖然「童貞女」“bethulah”可指「分別」的婦人,但不一定是指貞潔的婦女(結23:3;珥1:8)。故此,可以說新派這些講法是極之錯謬的。
似乎「童女」“almah”不是用作形容貞潔婦人的專有名詞,但她們經常與貞潔扯上關係。那麼以賽亞所採用的詞彙是恰當的。
童貞女的幾種解釋
在解經學派中,對於這段經文有以下幾種主要的解釋:
第一種說法,他們不信這處是預告將來的彌賽亞的,推斷在當時代已有一位無名的婦人誕生嬰孩,也許祂是童女,亦可以不是貞潔的婦人,但絕不是指馬利亞而言。
第二種講法,相信這童女就是指馬利亞,但卻不接受在當時代有童貞女生子的過案。
第三種講法,他們不單相信這是彌賽亞的預言,也接受在亞哈斯時代確有童女生子的這回事。究竟誰是亞哈斯年代的童女呢?學者有以下三個建議:
亞哈斯的妻子。若這個答案是對的話,這孩子就是希西家。
一個不知其名的童女。那麼沒有人知道誰是這位孩子的真正身份了。
以賽亞的第二位妻子,但當發預言時,先知還未把她迎娶過來。如果這個推斷是對的話,這孩子可以是以賽亞先知的新迎娶妻子所生的「瑪黑珥沙拉勒哈斯罷斯」,或是別的兒子。這個講法假設以賽亞的第一任太太已離世(7:3)。
3) 使用的途徑
事件 的記載
天使的預告(路1:35)
天使加百列向馬利亞顯現,向還未出嫁的馬利亞宣告,聖靈必臨到她的身上,使她懷孕生子。
婦人的後裔(太1:16)
在耶穌基督的家譜內,作者記述馬利亞為約瑟的妻子,卻強調她才是耶穌基督的生身之母,這裡所採用的代名詞,乃是屬於女性的單數“by whom”,為要說明馬利亞才與耶穌基督有肉身的關係,而約瑟與基督於肉身上是完全沒有絲毫關係的。這就應驗了創世記的預言,彌賽亞為婦人所生的後裔(創3:15)。
基督的家譜
藉著兩個不同的家譜,為要證明耶穌基督乃是神向人應許的彌賽亞君王。
家譜的來源
聖殿
猶太人將自己的家譜存放聖殿裡,但由於聖殿於主後70年被燒毀,因此以色列人再難以追溯他們的族譜。
聖經
在神的話裡,記載了以色列人最重要的家譜(創5章;11:10至32;得4:17至22; 代下1至9章等)。
家譜的目的
為何在福音書內,分別有兩處記載主耶穌的家譜呢?
對象不同
馬太福音的寫作手法,是要向以色列人證明耶穌基督為他們的彌賽亞。
路加福音的作者要表明主為人子。遠在但以理的時代,猶太人便是「人子」為彌賽亞的稱號“Title”。根據舊約的記述,彌賽亞不單是管治以色列國,也是統管列國的主宰。
源頭不同
馬太福音是針對猶太人的需要而寫的,路加福音乃是要向希臘人見證基督是世人的救主。
馬太福音追溯耶穌基督的始祖乃是亞伯拉罕及大衛,藉此表明祂是以色列人期待已久的彌賽亞,說明神沒有廢掉祂的應許 。
路加福音追溯至人類的始祖亞當,基督才是完全人,唯有祂才是人類真正的出路及盼望(林前15:45)。
家譜的數據
馬太福音的數據
男性的名字共有41個。
女性的名字共有5個,分別為:他瑪(1:3),喇合(1:5),路得(1:5),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1:6),馬利亞(1:16)。
亞伯拉罕有兩次;並且明說主乃是亞伯拉罕的兒子。
大衛出現了五次。稱大衛為王,也論及三組的十四代。
基督出現了3次。
耶穌在這段經文出現了兩次。
約瑟有1次。
路加福音的數據
一個婦人的名字也沒有。
在經文中出現了「依人看來」這組頗為特別的字眼(3:23)。
論及主耶穌的歲數:「約有三十歲」(3:23)。在猶太人社會中,三十歲的男子是擁有公開宣講及教導的資格的(參考民4:3;8:23;約8:57)。
耶穌只出現了一次;但沒有與基督連在一起。
約瑟出現了8次。
亞當有兩次。
大衛出現了2次。
兩個家譜的比較
馬太福音明說主是基督,路加福音卻沒有。
馬太清楚表明耶穌基督乃是亞伯拉罕的兒子。
兩者比較之下,馬太福音比較重視基督與大衛王的關係(太1:6)。
用字方面有不同之處。馬太用「生」“begat”;路加卻用「兒子」“the Son of”。
相比之下,發現兩者皆有不同的溯源。
馬太
由亞伯拉罕開始,作者的重點為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祖宗。此外,作者是根據所羅門為大衛的兒子一線來追溯主耶穌的家譜。
路加
是以拿單為大衛的兒子一線來溯源主耶穌的族譜。
約瑟的父親有兩個不同的名稱:雅各(太1:16);希里(路3:23)。
家譜的靈訓
婦女的名字
馬太福音的作者是故意把婦女的名字放在家譜內的,這是違反猶太人一貫的做法。馬太這樣作有以下的一些原因:
為要證明基督乃是婦人的後裔(1:16),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創3:15;賽7:14;9:6)。
表明神已收納有罪的婦人。他瑪為人不最正直,為要得兒子,以手段與公公同寢(創世記38章)。喇合是一個妓女(書2章)。拔示巴是烏利亞的妻子,卻與大衛行淫。
藉此說明神收納外邦人為子民;因為喇合為外邦婦人,路得也是摩押人(得1:4;2:2),摩押人是不許進入耶和華的會中(申23:3)。婦人在古時是沒有甚麼地位的,但作者把外邦婦人的名字放進主的家譜內,證明神不會歧視婦女,也是愛外邦婦人的。
亞伯拉罕
作者為要向讀者證明耶穌基督乃彌賽亞,故此在家譜中,一開首便把亞伯拉罕的名字放進去。在亞伯拉罕的一生中,神多次向信心之父顯現,並將祂的心意向亞伯拉罕啟示,更將應許賜給猶太人的先祖。
第一次的顯現(創12:1至3)
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吾珥這塊敬拜假神之地,憑信心接受神的引導前往流奶與蜜之地。
第二次的顯現(創12:7)
神應許將地土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亞伯拉罕在當地築壇作為回應。
第三次顯現(創13:14至17)
在這次的顯現中,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地土及多如地上塵沙的子孫。
第四次顯現(創15:1至18)
神應許亞伯拉罕,他的子孫必多如天上的眾星(創15:5),也將地土賜給他的後裔。
第五次的顯現(創17:1至27)
在此神立了亞伯拉罕為多國之父,神應許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17:5至6),這是永遠的約(17:7),表明這約絕不能廢掉。
第六次的顯現(18:20至33)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向神求情,看見他實在非常有膽量。
第七次的顯現(21:12至13)
撒拉把夏甲逐出家門,神安慰亞伯拉罕,夏甲的孩子會成為一國,但只有撒拉的後裔才算為他的後裔。
第八次的顯現(22:2,6至18)
神試驗完亞伯拉罕後,便再一次重申昔日的應許,把眾多的子孫加給他,並且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得福。第十八節的「後裔」是單數的,這是預指基督為亞伯拉罕的子孫而言。
大衛
神應許大衛,必堅立他子孫的國直到永遠(撒下7:12至13);所羅門王的國不是永遠的國,這是預指基督永恆的國度而言的。
馬太刻意把主耶穌的家譜分為三個十四代,是有特殊用意的。大衛的名字,以希伯來文書寫的話,是沒有響音的,以英文寫出來是DVD。猶太人的文字是有它的數值的,如D是4,V是6等。換句話說,大衛這名字的數值,加起來是4┼6┼4,合共14。有學者認為,通過介紹這三組的十四代,為要暗示主按肉身而論,是大衛的子孫。從這三組的十四代中,作者要交待一件事,基督的降生,實在有神奇妙的保守,即使亞伯拉罕曾落在信心軟弱中,大衛也曾犯大罪,家譜中有許多不敬畏神的君王,人雖軟弱,充滿不信及不斷犯罪,但總不能廢掉神的應許,實在看見神無限的恩慈及憐憫。
基督
馬太福音要證明耶穌為基督,意即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兩者均有受膏者的意思。但在路加福音的家譜內,只論及耶穌,而沒有提及基督這個特別的用語,原因是作者要向讀者介紹這位耶穌是完全人,祂是末後的亞當(路19:10)。
「生」與「兒子」的比較
「生」可相距數代的;並且馬太福音用「生」是有特殊用意的,為要表明耶穌基督「是從馬利亞生的」,指出主不是約瑟所生的,乃是童女馬利亞所生的,這完全是聖靈的工作。路加福音用「兒子」一詞,希臘文不一定是指兒子,也可作孫兒或曾孫等。
約瑟的父親
為何約瑟的父親在兩個家譜均有不同的名字呢?以下是一些學者的見解:馬太福音是根據所羅門的譜系,而路加福音則是依據大衛別的兒子拿單的譜系。希臘文是沒有女婿一字的,希里應是約瑟的岳父,雅各才是約瑟的父親;換句話說,耶穌不是約瑟的兒子,祂不過是養子而已。根據舊約的條例,主耶穌仍可藉馬利亞的緣故,成為合法的承繼人(民36:6至7;26:8)。
耶哥尼雅
哥尼雅(與耶哥尼雅同)曾被咒詛,將沒有後人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掌權,約瑟是耶哥尼雅的後裔,為何耶穌基督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呢(耶22:24至30)?根據聖經一貫的意思,顯示耶穌基督不是約瑟的兒子,乃是馬利亞的兒子,因為祂是聖靈感孕而生的;故此祂可坐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了!
家譜的總結
在兩個家譜中,我們可分別看見:
神的應許
神的應許是不會廢掉的,即使蒙應許的有眾多的軟弱,神的話永遠不會改變。主耶穌像以撒一般,也是應許之子。
神的大愛
基督成為罪人的後裔,成了罪人的一份兒,目的是要讓罪人認識神的大愛。
神的保守
馬太福音特選的三組十四代中,看見在歷史中,基督降生在世上,有神奇妙的安排及保守。
神的美意
在家譜中,看見外邦人的名字,表明神的救恩也降及外族人。
神的智慧
參考希伯來書2:14至18。在家譜中,看見至高者無限的智慧。
神的計劃
參照兩個家譜,發現神有周詳及精密的計劃。在人類歷史中,每一階段皆彰顯神的作為。
神的恩召
在家譜中提及亞伯拉罕及挪亞的名字,兩人皆是蒙神呼召,引導他們離開黑暗,進到光明的(參考西1:12至13)。在此看見神的恩召臨到罪人的身上。
4) 屬靈的意義
顯明真神
顯明神的本質
藉著道成肉身,耶穌基督把神的本質向我們顯明(約1:18;14:7至11)。通過聽聞耶穌基督的言論,昔日的人可以明白神的永恆計劃;藉著主的言行,人家可以明白神的作為。現今世上的人則可以通過閱讀聖經,同樣可以認識天上的父神。
把父神個人化
憑著人的能力、智慧及條件,罪人根本無法可靠近及認識這位住在高天的父神,但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人子降世,把父神向人介紹,這種方法既個人化,又富親切感。
信徒榜樣
信徒生活上的榜樣
耶穌基督於地上的生活,成為信徒於信仰及生活的藍圖,使為我們的依歸(彼前2:21;約壹2:6)。若不是主成為肉身,降世為人的話,人就沒有榜樣可效法及依循了。
神賜下所需的動力
主耶穌不單是我們於信仰上的榜樣,祂也把真理的聖靈賜下,教導及引導我們,使我們可進入真理,並且得著力量來效法基督。
神的祭牲
犯罪者需要解決其罪惡的問題。神是公義的,祂要求人為自己的罪行付上責任。但人是軟弱的,無法以自己的能力來解決犯罪的後遺症。於是神為人預備救贖主,以自己的獨生子為祭牲。神是不會死的;故此,祂讓耶穌基督取了人的肉身,為罪人死在十架上(來10:1至10)。
滿足應許
與大衛立約
耶和華曾與大衛立約(撒下7:12;詩89:3至4;耶33:32;33:25至26),普遍神學家稱之為「大衛之約」“The Covenant of David”。經研究聖經後,有神學家認為這盟約可有五個不同的特點:
大衛將來所生的兒子必繼承及堅立其國位。
所羅門必替父親大衛興建聖殿。
大衛的國位必存至永永遠遠。
雖然所羅門犯罪被神管教,但卻不會被奪去其國位。
大衛的家、國及國位必被堅立,直到永遠(撒下7:16)。
大衛的後裔
大衛的國位沒有存到永遠,其兒子所羅門的國位也不永遠的。根據聖經所記的家譜,按肉身而說,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後裔(兒子);那麼,這就應驗聖經的預言,耶穌基督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直到永永遠遠。基督成為人子,取了人的肉身,成為大衛的後嗣,結合神人於一身,滿足神向大衛的應許及所立的盟約。
敗壞撒但
約翰在其書信內告訴讀者一件事情,犯罪是違背律法的,而耶穌基督的本質是完全聖潔、沒有絲毫罪污的,祂降世的目的就是對付罪惡,罪人與基督是不能共存的。約翰表示真心相信救主耶穌的人,不會慣性犯罪(約壹3:5,9),並且指出神子耶穌基督降世,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
神的祭司
耶穌基督為神人中間的中保,成為我們信徒的大祭司。這位大祭司能體恤基督徒的軟弱,因為祂曾凡事受過試探,與世人一樣,只是沒有犯罪。藉著道成肉身,基督體驗人的痛苦及困難,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人獻上挽回祭,並且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7至18)。
神的法官
父神把審判的權柄及職責交給耶穌基督(約5:22,27),所有審判均由人子來執行。為何父神要命定人子作為審判官呢?有神學家認為,耶穌基督既曾於世上活著,親身體驗民間的疾苦及試探,但祂卻成功地面對罪惡而沒有犯罪;當罪人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時,便無法給與推御責任,堆砌藉口而不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