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內有甚麼原素可改變人的生命呢?
為甚麼有些人讀聖經但卻在生命上沒有絲毫的改變呢?
1) 改變生命的原素
聖經是一本奇妙的書,能改變人的生命,因為它是宇宙萬物中唯一的「福音經典」,向讀者介紹何謂福音。它首要的事,就是指出福音的本源。參照聖經內的經文,讓我們知道福音是源自父神及基督的。
參照某希臘文學者的著作,讓我們看見改變人生命的聖經,最少有十三個課題可作探討。首先,讓我們來探索福音的源頭。
福音的源頭
源自父神
「神的福音」
保羅稱它為「神的福音」(羅1:1;帖前2:2),福音可以被視為人類大喜的消息,因它源自宇宙萬物的真神。
「榮耀福音」
保羅稱它為「榮耀福音」(提前1:11),意即它是源自宇宙中唯一的榮耀者,並且其內容、範圍及所宣告信息的目的,也是榮耀的。
「神恩惠的福音」
「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在保羅的見證中,表明福音把神的恩惠顯明出來。簡單來說,世人需要神的恩惠。感謝神,我們可從福音的信息裡支取到神的恩惠。
源自基督
福音的起頭
馬可福音以「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為其書卷的引言。
福音的焦點
在羅馬書內,我們發現「祂兒子的福音」這句說話(羅1:9),並且參照在書內的首四節經文下,讓讀者知道福音的焦點是放在耶穌基督的身上。
拒絕福音的後果
保羅指出那些不認識神及「主耶穌福音」者的後果,乃是永遠與主及衪權能的榮光隔開(帖1:9)。
魔鬼的作為
有些人不能信服真神,乃因被世界的神弄瞎心眼,叫他們得不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林後4:4)。撒但用盡一切辨法,使人不可被基督榮耀的福音光照。
福音與基督
聖經多處說好消息是「基督的福音」(羅15:19;林前9:12;林後2:12),主耶穌基督就是福音的主角,福音與基督結連在一起,不可分割。
生命改變
假若人熟讀聖經,但不能從聖經內認識耶穌基督的話,這是沒有意思的。
除罪的需要
罪人的需要
人皆有罪,這信息在聖經是十分明顯的,並且神的話指出人需要解決其罪惡,不是倚靠人的善行,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及所賜赦罪的恩典(羅3:23;5:6至11;弗1:6至8;約壹1:5至10)。
生命的改變
若有人自稱為基督徒,卻沒有在耶穌基督面前真誠的認罪及接受基督的話,祂不可有生命的改變,因為他還未真正信主。
基督的贖罪
不少人認為耶穌基督是一位好老師,乃是世人在道德及行為上的典範。若人存著真誠及謙卑的心來唸新約聖經的話,他們斷不會只有以上的發現,一定會知道耶穌基督是罪人唯一的救主,為世人贖罪。這不單是祂的宣告,也是其他新約作者的心聲。
犯罪的工價不單是肉身的死亡,也是永遠的死亡(羅6:22至23),神愛罪人,另一方面,祂是公義的主,要在罪人中施行刑罰,藉此滿足祂在公義上的要求,至高的主目睹人無法及無力可解決罪的問題,便命定其愛子耶穌基督為罪人贖罪,神慈愛及公義的屬性就表露無遺在十架上(羅5:6至21)。當人真正認識耶穌基督的代贖時,心裡一定會受感動,因為明白到耶穌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這樣的人才會信主,這種人才會愛主,生命才會有改變。
基督的十架
耶穌基督的十架是救贖人類的唯一工具,藉此信徒得著新的生命(羅6:1至14)。保羅見證自己與基督同釘十架,其結果就是老我不再活著,新生命由此而生(加2:20至21)。換句話說,基督的十架不單叫人得救贖,也叫人得著豐盛的生命。神的心意不是叫人僅僅得救,乃是叫祂的兒女可享有豐盛的生命,彰顯基督。
基督的代贖
「基督的代贖」 “The Vicarious Sacrifice of Christ” ,根據英文詞彙的意思,即基督替代的犧牲。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在馬太福音及馬可福音十章第四十五節內,兩處皆有類同的記載。其中的「作」 “for” ,原文含有「替代」 “anti” ,而不是「代表」 “on behalf of” 的意思。簡單來說,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取代了罪人的位置,承擔世人一切的罪孽。
真神的救贖
有新約聖經學者認為,在新約聖經內,有兩個不同字眼用來講述救贖真理:第一個是「買贖」 “Agorazo” ;第二個是「釋放」 “Lutroo” 。前者的重點是付出的代價。後者卻是「使其自由」 “To Set Free” 或「釋放」 “To Deliver” 。
真心信主的人是自由的人,不應再被罪惡捆綁,過著罪的奴僕的生活(約8:31至36)。
基督的復活
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聖經內的基要教訓,也是救贖行動的重要課題,亦是信仰的根基(林前15:1至8;15:12至19)。基督徒有力量面對明天,因我們信靠一位戰勝死亡的主,祂是復活的主。信徒不怕死亡,皆因我們必會復活,這是我們眾人的盼望。
因信而稱義
人不可靠行為得救(弗2:8至9)。若人靠自己的努力來換取救贖的話,一定會很痛苦的(羅7:18至25),因為人無法可自救。
神所設立的救法,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的(羅1:17)。罪人要靠信主之法,才可被神稱義(羅3:26至27)。總言之,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才會被神稱義,這人才可有生命的改變。
公義及義行
父神是公義的父(約17:25),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是義者(約壹2:1)。神既是公義的,必定有其公義的要求。沒有人可靠行為來滿足這個要求,只有藉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流血捨身才能得救(羅3:26;林後3:21)。
人若自稱為基督徒,必定有好行為,因為這是信主後生命改變的證明(雅2:14至26)。基督徒的應有操守或好行為,是生命的流露,也是表明他為神兒女的助證。
真正的悔改
真心悔改及信靠耶穌基督的人,才有生命的改變(徒2:37至47),誠心悔改及接受耶穌基督的信徒,才會嚮往團契及有崇拜的心(徒2:42,44,45,46),也會得著別人的喜悅(徒2:47)。
要成為基督徒就要經過悔改,不願意離棄陋習及惡行的人,表明他們不願意悔改,這種人不可能成為神的兒女。
聖靈與重生
聖靈叫信徒重生,得著神所賜的新生命及永生,(約3:1至15)。在基督徒的成長過程中,祂也引導及使信徒明白真理(約16:1至15)。
罪人得著新生,基督徒的靈命得以長進,乃是聖靈的工作。
信徒的成聖
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基督徒成為聖(來10:29)。信徒也稱為聖徒(帖前3:13),應為主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以此榮耀神。成聖的生活需要功夫,人必須克己及對付罪惡,這是聖徒應有的表現。藉著過聖潔的生活,信徒愈來愈有主的樣式,活出新生,表彰基督,這是神學家所稱的「逐漸成聖」。當聖徒被提到天上,在空中與主相遇時,他才是全然成聖的(帖前5:23)。
基督的再來
教會的被提及信徒將來可與主同作王的真理(帖前4:17至18;啟20:6),是神向信徒的應許,也成為聖徒為主而活的盼望及動力。
基督復臨在地上有一千年的時間,隨後撒但獲釋後,便再次迷惑列國,最後神把牠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接著神便審判歷世歷代一切不認識祂的人(啟20章)。神的審判必定臨到,叫我們知道祂是報應及刑罰惡人的主,也提醒信徒要趕快傳福音,免得家人、親友被神審判及刑罰。
2) 改變生命的重要:
得救的必要
帶著有罪的生命不能進神的國,人必須重生才可進天家(約3:3)。
靈命的成長
基督徒的靈命應不斷成長,不可滯留在幼嫩的地步,應竭力邁向完全(來5:13,14;6:1)。信徒若體貼肉體,貪愛世界,靈命必不長進,並且將來在主面前必受虧損,失去賞賜(林前3:1至15)。
3) 改變生命的見證
初期教會的信徒
主耶穌被捕的那夜,門徒慌忙逃跑,為了保著自己的性命,連對跟隨了數年的老師,也不辭而別,叫主痛心。奇怪的是,當信徒目睹復活的耶穌基督,並且明白聖經內的教導後(路24:45),他們卻有很大的改變。由一群軟弱無力,膽小如鼠的門徒而成為剛強,連生命也不愛惜、忠心的見證人(徒2:14;4:13)。
歷世歷代的信徒
聖經內的信息,對基督徒而言,是歷久常新,不斷發出寶貴的亮光,改變人的生命,成為聖徒一生的幫助;其中的例證多不勝數。從近代教會歷史中,列舉兩個聖徒的經歷:
賓路易師母
賓路易師母從羅馬書第六章徹徹底底的明白了與主同釘的真理,影響她的一生,藉著姊妹的分享及著作,成為多人的祝福。
戴德生先生
戴德生先生深切領悟了約翰福音第十五章內所記戴枝子與葡萄樹的信息後,寫了「聯合與相交」一書 “Union and Communion” ,成為讀者莫大的祝福。
4) 善用生命的聖經
主的話是靈,也是生命(約6:63),藉著祂所宣告的話,相信祂為彌賽亞者便可得著從上頭而來的生命。神的話比兩刃的利劍更快,可剖釋人心中的意念,產生莫大的光照(來4:12至13)。祂的話能安慰及鼓勵靈裡有需要的人,也指出人的錯謬,引導人歸回正路。
佈道生活
善用聖經來傳福音,鼓勵慕道的朋友多讀聖經,把聖經的單行本送贈給他們。
靈修生活
改善個人的靈修生活,定時靈修及提高默想聖經的質素。
研經計劃
定下研究的計劃,與配偶或信徒一同研經,仔細探索主的真理。
預先準備
每次研經聚會前,作好組長或組員應有的預備,預先研讀及翻查聖經,務要進入真理中。